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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發佈

2019-05-30 17:46:35|來源:福建日報|編輯:尹小兵|責編:葛寧遠

  原標題:2019年福建省高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發佈

  日前,省招委會、省教育廳正式公佈《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規定,6月7日—8日考試,6月4日考生簽領本人准考證。6月6日前,考生熟悉考場,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6月7日—8日考試

  高校招生全國統考科目時間安排:6月7日上午考語文,下午考數學;6月8日上午考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下午考外語。其中,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試卷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試卷滿分均為300分。考生總分為各單科卷面成績之和。

  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在報名時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全國統考科目中外語選考英語或日語的考生,報考高校外語類專業,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須參加省級專業統考。

  考生須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

  證明,下同)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簽領本人准考證,並提交《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須考生本人簽名)和《考生須知》(須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名)。

  6月6日前,熟悉考場,接受考風考紀、誠信考試和法治警示教育,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考生憑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考生須按時參加考試,遵守考試規則、考試紀律,服從監考指令和考點的其他管理安排,自覺誠信考試。進場後,須在“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簽到表”上簽名。

  考試前,經批准已被高校提前正式錄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職招考錄取考生以及其他類型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全國統考。

  考試成績由考生本人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不向社會公佈。考生如對本人高考成績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逾期不予受理),由考生本人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復查分數,但不查卷。

  錄取工作7月上旬開始

  考生填報志願安排在高考成績發佈和各類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公佈之後進行,具體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發佈。

  志願填報均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填報志願,逾期不予補報。各批次常規志願錄取過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及時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上公佈,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徵求志願。

  省招委會根據高校在福建省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統考成績,分類確定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並向社會公佈。

  文史、理工類設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四個批次;藝術類設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職(專科)批四個批次;體育類設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兩個批次。

  錄取工作于7月上旬開始,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高校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

  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完成所報考專業學習、生活能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高校舉辦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錄取工作,只招少數民族考生。如線上生源不足,允許降分:本科預科班不低於相應批次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含80分,下同);專科預科班不低於相應批次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於本、專科相應批次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40分。

  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原則上與高校自主招生同時進行。

  省屬本科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類提前批之後、本一批之前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應及時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核實。已被錄取的考生須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延期報到。

  被省內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被軍事院校錄取的考生,按徵兵入伍規定辦理。(記者 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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