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外商投資法》正式實施,省商務廳對此進行了解讀
落實新法 讓外商“定心”
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正式實施。它將取代現有的“外資三法”,成為新時代我國利用外資的基礎性法律。對於經濟外向度較高的福建來説,“穩外資”是福建經濟加快高品質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如何讓新法的實施更好惠及外資企業,推動福建在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上走在前頭?省商務廳對此進行了解讀。
設立外資企業迎新變
今後,在福建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將迎來重大變化。
《外商投資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我國“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這意味著,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在負面清單以外行業領域的,直接到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機關)辦理即可,無需再向商務部門辦理審批或者備案。
為推動《外商投資法》貫徹落實,省商務廳已會同省發改委、司法廳組織各地和省直有關單位,全面清理取消與現行開放政策和《外商投資法》不符的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在外商投資負面清單之外對外資單獨設置準入限制,在政府採購、資金補助、産業政策、科技政策等方面內外資不一致的政策措施都在清理之列。
此外,省商務廳還聯合省發改委發文,指導各地做好“兩清單一目錄”貫徹落實工作。對投資國家新開放的專用車、新能源汽車製造、國際海上運輸公司、鐵路旅客運輸公司等領域,以及在福建自貿試驗區投資增值電信、演出經紀機構、農業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産等領域,實際到資達到一定規模的,可獲得省級和受益財政給予的獎勵。
突出服務和投資保護
“作為外商投資的主管部門,新法實施後,我們的審批、備案事項將大幅減少,相應地,為外商做好服務和投資保護的職能將會被擺在更為突出的位置。”省商務廳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
省商務廳副廳長陳靖介紹,福建省商務廳已成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辦理工作小組,及時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在項目洽談、項目落地、項目建設、生産經營以及企業退出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福建自貿試驗區內,建立了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知識産權綜合保護和管理機制,為企業免費提供“知識産權網上侵權與存證雲服務”,形成完善的保障體系。
投資促進方面,目前全省初步建立相應體系,省商務廳亞洲處、西亞非洲處、歐洲處、美洲大洋洲處、台灣處和港澳處等六個區域處,在舉辦境內外投資促進活動、引薦跨國公司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為推進省、市、縣三級聯動招商,我省建立“9+1+40”(9個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40個招商基礎較好縣(區))招商工作平臺,指導各地立足本地産業特色,明確招商方向,主動貼近服務。我省還建立重點開發區掛鉤聯繫機制,著力培育一批産業集聚度高的特色産業園區。
密切跟蹤新法實施
《外商投資法》正式實施前,我省已經舉辦2期商務系統培訓班,推動舉辦“2019《外商投資法》高端論壇”,組織律師等專業團隊,在全省九市一區對政府相關部門和外資企業進行《外商投資法》以及“兩清單一目錄”巡迴宣講。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涂崇禹律師介紹,新法宣講過程中,能夠感受到外資企業關注中國改革開放進程、關注對外政策的穩定性和長期性,《外商投資法》的實施,給他們吃下了“定心丸”。當然,這只是一部綱領性基本法,還需要相關實施條例與細則以及清晰的司法解釋,確保法律規範在實體工具層面得到更有力的體現。
陳靖介紹,下一步,省商務廳將繼續貫徹落實好《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等配套法律法規,紮實做好外商投資促進、保護、管理等相關工作。他透露,落實國務院新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意見》的我省實施方案已基本完成制定,近期將報省政府研究審定後發佈。同時,我省將密切跟蹤新法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反饋並協調解決,促進我省利用外資高品質發展。(記者 鄭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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