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福建召開《福建省華僑歷史文化遺存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佈會,福建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僑辦主任肖華鑫介紹有關情況。

發佈會現場
《條例》將於7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第一部專門保護華僑歷史文化遺存的省級地方性法規,對傳承僑鄉文化、凝聚僑心僑力服務福建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條例》共六章四十條,包括總則、調查認定、保護管理、傳承利用、法律責任、附則等內容。
《條例》明確遺存範圍,精準實施保護,不僅保護列入文物、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的涉僑建築等,還保護未列入文物、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的遺址、遺跡、場所和實物。同時,《條例》規定了部門協同推動提升保護等級的做法,將一些隨著時間沉澱和價值挖掘而具有更大保護價值的不可移動華僑歷史文化遺存,通過法定的程式和標準納入相應法律法規保護。此外,《條例》還作出歸僑和外籍華人歷史文化遺存的保護管理可以參照執行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涵養僑務資源。
《條例》強化制度設計,完善保護體系,構建“調查認定、名錄管理、分類保護、活化利用、保障監督”的全鏈條保護體系:通過組織開展普查調查,全面掌握福建省華僑歷史文化遺存的數量和情況;通過公示、提交材料、評審等一系列程式設計,為市級僑務主管部門開展華僑歷史文化遺存認定工作提供規範化的制度保證;通過建立保護名錄,系統、精準、動態地實現華僑歷史文化遺存的常態化保護。
《條例》突出數字賦能,促進共享利用,體現了對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的充分運用。比如,動態更新普查信息,鼓勵運用數字化手段展示保護標識、保存瀕危的華僑歷史文化遺存,創新打造互動式、沉浸式展陳場景,以及建立省級華僑歷史文化遺存數字化平臺等,進一步推動實現遺存信息數字化採集、信息化管理和共享利用。
《條例》完善保障機制,形成保護合力,明確各級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要求建立多元化的經費保障機制,加強多語種宣傳展示;省級層面設立華僑歷史文化遺存保護專家庫,建立資金、人才、宣傳等綜合保障體系,推動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福建將以《條例》施行為新起點,加強法規的宣傳貫徹執行,進一步提升全社會對華僑歷史文化遺存的保護意識,推動固態保護、活態傳承、業態提升,深度挖掘僑鄉歷史、僑胞故事、僑批文化、華僑祖厝等華僑歷史文化遺存的文化價值和精神內涵,進一步增強海外僑胞的文化認同和對祖(籍)國及家鄉的向心力、歸屬感,凝聚起同心共圓中國夢的磅薄力量。(文/圖 吳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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