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的《關於開展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園區,並部署了8個方面重點任務。這一部署不僅是我國錨定“雙碳”目標的重大戰略舉措,也是應對國際各類“綠色壁壘”、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的關鍵抓手。
綠色貿易正成為國際經貿新秩序的重要特徵。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將於2026年正式實施,並擬擴展至下游製成品。我國是歐盟最大進口來源國,2024年歐盟自我國進口商品達5178億歐元,佔自非歐盟國家進口總額的21.3%。隨著碳關稅落地,我國鋼鐵、鋁等原材料行業將首當其衝,若進一步覆蓋下游産品,汽車、機械、家電等行業碳成本也將顯著上升。此外,環境技術標準、綠色包裝和標簽要求、碳足跡等“綠色壁壘”持續趨嚴。面對這樣的形勢,我國零碳園區建設雖已起步,但在綠色貿易適應力上仍有短板,例如,碳排放統計核算監測體系不健全,能源與産業結構錯位,綠電綠證等認證缺乏國際銜接與互認,綠色金融支撐不足等。基於此,應將零碳園區作為統籌能源轉型、技術與制度創新、産業升級的關鍵載體,以可溯源能源供給、全流程碳足跡管理和低零碳技術應用為抓手,在出口導向型園區先行示範,主動對接綠色貿易規則,探索可複製推廣的系統性方案,為我國出口産品贏得低碳“通行證”,在全球綠色貿易中塑造競爭新優勢。
健全碳排放數據統計核算標準體系,提升碳數據管理與應用水準。建立園區統一的能碳數據管理平臺,覆蓋碳排放採集、核算、驗證、報告全流程,形成標準化、透明化機制,並推動與國際主流碳核算和報告規則相容。依託區塊鏈、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構建出口産品能耗與碳足跡可追溯系統,同時加強碳數據標準與綠色貿易標準的協同銜接,在碳足跡核算、綠色産品與服務分類及統計體系等方面加快制定統一規範,探索與國際貿易及通關平臺對接,降低企業合規成本,提升貿易便利化水準。發揮鏈主企業的引領作用,推動龍頭企業率先建立碳足跡核算和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帶動上下游企業採集、披露與優化碳數據,塑造協同減排增效的産業鏈生態。強化碳數據在綠色金融、碳資産管理、低碳産品認證等領域的應用,探索基於碳數據的信用評價與交易機制,將園區企業的減排績效轉化為融資支持、碳資産交易、低碳溢價等市場化激勵。
建立國際互認的“綠色標簽”體系,以零碳園區為試點,推動與主要貿易夥伴開展綠色認證合作。引入國際權威第三方認證機構進駐園區,提供綠色認證、碳足跡審核和合規服務。以綠電為核心,加快園區綠電消費標準與國際核算和認證體系對接,推動標準制定、認證銜接和核算應用等實質性合作。充分發揮中國綠證交易平臺、綠證綠電服務中心的作用,結合企業出口的實際需求,提供個性化的綠電與綠證服務。推動園區龍頭企業、國際採購商與物流服務商組建綠色供應鏈聯盟,制定統一減排目標和認證標準,推動碳標簽、綠電等綠色産品標準的國際協同與互認,提升我國在全球綠色貿易規則重構中的制度性影響力。
促進能源結構與出口結構協同,加快建立綠色貿易金融支撐體系。探索“以綠制綠”模式,確保能源端與産品端的低碳屬性。鼓勵各地區立足産業基礎與資源稟賦,因地制宜發展契合國際綠色需求的産業。能源優勢地區可加快探索和發展綠電制氫、儲能、新能源裝備製造,資源密集型地區應加快傳統産業的低碳改造與綠色升級,沿海外向型地區則可聚焦綠色航運、綠色物流和出口導向型低碳製造,形成差異化綠色出口優勢。強化綠色金融供給,構建多層次差異化的金融支持體系,針對園區內出口企業開發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等專屬産品,將能源轉型、工藝改造、碳管理能力建設等納入綠色融資範圍,鼓勵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設立零碳園區專項貸款或貼息機制,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園區低碳改造和綠色生産。通過能源轉型、産業升級與金融創新的協同聯動,逐步形成“綠色能源—綠色産業—綠色金融”的良性循環,全面提升我國綠色貿易國際競爭力。
(作者係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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