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聚力改革與發展 在糾紛化解等領域率先“出招”
原標題:2018年武漢市人大常委會聚力改革與發展 在糾紛化解等領域率先“出招”
1月7日所作的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顯示,2018年,武漢市人大常委會聚力高品質發展,以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依法行使監督權與決定權推動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等,保障武漢改革發展依法有序推進,其中,多項工作在全國同類城市中領先。
立法有效管用
“一站式”解決糾紛化解難題
“立法數量多、節奏快、效果好”,工作報告稱,2018年,武漢市人大常委會著力提高立法品質,注重有效管用,著力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全年制定法規4件,修訂法規4件,廢止法規1件。
為有效發揮和解、調解等非訴訟途徑在化解糾紛方面的作用,適應新形勢需要,武漢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地方立法推動工作創新,于全國同類城市率先制定《武漢市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解決糾紛化解主體責任不清、解糾力量不足、程式銜接不暢、組織保障不力等問題。鼓勵和引導當事人優先選擇非訴訟途徑化解糾紛,並加大保障,擴展力量,推進建立“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平臺,為當事人化解糾紛提供便利。
武漢市人大常委會還制定《武漢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辦法》,固化環保約談、斷面水質考核等改革舉措,健全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修訂《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規範物業管理活動,改善人民群眾生活和工作環境;修訂《武漢市禁毒條例》,對禁毒宣傳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等加以完善,加大對毒品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等。
及時“決定”精準施策
推動合力解決“執行難”問題
近年,“執行難”問題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為有效解決這一問題,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在全國同類城市率先作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法院執行工作的決議》,針對前期調研發現的執行案件終本率偏高、財産保全程式不夠規範、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聯動機制不夠健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問題,精準施策,推動形成綜合治理合力,督促和支持全市法院紮實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
2018年,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圍繞促進重大決策部署有效落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關於延長授權市人民政府為加強長江新城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的決定》《關於加快全域旅遊大發展的決議》等決定決議共6件。
全口徑監督固化成制度
國有資産首次“曬家底”
2018年,武漢市人大常委會認真落實中央關於人大工作的重大改革舉措,首次聽取審議武漢市政府關於2017年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和企業國有資産的專項報告,這是武漢市首次曬出國有資産“帳單明細”,標誌著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對武漢市國有資産實現了全口徑全覆蓋監督,未來,這項創制性監督工作將成為週期性、常態化的制度安排,將促進國有資産更好服務發展、造福人民。
為加強預算審查監督,擴大代表對預算審查工作的參與度,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初步建成市區人大預算聯網監督系統,推進人大預算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定期分析、通報市直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和政策實施效果。同時,加強審計整改監督,在聽取審議武漢市政府關於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的同時,隨機選取3個被審單位同步報告,並進行滿意度測評,增強整改實效。(長江日報記者宋磊)
2018年其他亮點工作
【立法】
對《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一審,為加強東湖生態環境保護,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提供制度支撐。
制定《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加強巡遊車、網約車監管,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制定《武漢市區人大常委會街道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推動街道人大工作規範化、法治化。
對涉及軍民融合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122件次地方性法規、54件次決定決議進行清理。
【監督】
督辦《加快推動招商引資落地開工,切實增強武漢發展動力案》,促進簽約項目早落地、落地項目早開工、開工項目早投産。
支持政府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聽取審議現代産業園和科創小微企業園建設、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報告,開展《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執法檢查,推動加快新舊動能轉換。
開展《武漢市旅遊條例》執法檢查、組織“優化旅遊供給,推動全域旅遊大發展”專題詢問、作出《關於加快全域旅遊大發展的決議》,推動我市全域旅遊工作。
開展《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執法檢查,以法治力量推進武漢建設世界級地鐵城市。
【人事任免】
全年共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07人,保證了武漢市國家機關正常運轉。
【代表工作】
邀請68名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400余人次代表參加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活動,擴大了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
深入開展“聚力脫貧攻堅、人大代表在行動”,全市4000多名各級人大代表在發現問題、提出建議的基礎上進行“回頭看”,推動解決了一批在産業扶貧、基礎設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舉辦2期代表培訓班,培訓代表240余人,兩年實現初任代表培訓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