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租賃住房 武漢首本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動産權證出爐
灄口村集體用地不動産權證
1月23日,武漢首宗集體用地租賃房項目辦下不動産權證,權利人為武漢地産集團旗下保障房公司與黃陂區灄口街灄口村合資成立的武漢保隆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該地塊證載面積3452.97平方米,為劃撥性質集體建設用地,僅用於建設租賃住房出租,不得對外銷售。
2017年8月,原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印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武漢被確定為13個試點城市之一,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
2018年10月,武漢地産集團旗下保障房公司與灄口街灄口村簽訂合作協議,成立合資公司共同開發灄口項目。保障房公司承擔全部建設成本,佔股85%;灄口村村民委員會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佔股15%。至此,武漢市首宗集體用地建設租賃房項目成功落地。
目前,集體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工作還在試點階段,相關政策及實施流程尚在不斷完善中。作為國家級試點,黃陂灄囗項目在拓寬村集體及農民增收渠道,嘗試推廣租賃住房建設運營新模式、國有企業與村集體合作新模式均具有示範效應。(湖北日報記者汪洋、通訊員週密、田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