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梁:電動汽車推廣亟需“加速度”

2017-03-06 10:36:58|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正處於充電模式為主、換電模式為輔發展階段,充電難、續航里程短,特別是純電動汽車充電過程中的安全等問題,制約電動汽車全面推廣應用。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李國梁就提出了關於推進換電模式標準體系建設、加速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的建議。

  在新能源汽車推廣過程中,充電模式和換電模式的爭論由來已久。早在2010年,國家電網確定了以“換電為主、插充為輔、集中充電、統一配送”的技術路線。但截至2013年底,國家電網投入鉅資建成的400座充換電站和1.9萬個交流充電樁,收效甚微。

  截至2016年底,我國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已突破100萬輛,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居全球首位。從推廣車型來看,絕大部分為充電模式的新能源汽車。在公交、出租等細分領域,換電模式開始得到廣泛關注。目前,我國已有不少在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務領域成功推廣換電模式電動汽車的案例,但涉及消費群體最大的私人乘用車領域,均以失敗告終。

  究其原因,李國梁代表認為,一是行業標準缺乏,沒有國家層面的電池和汽車統一標準,缺乏針對性政策支持,在目前電動汽車尚未成為汽車消費主流的大環境下,靠單一企業去研發推廣基本行不通,較長的産業鏈必定導致企業因資金鏈斷裂而破産。二是投入風險過高,前期建站投入過大,盈利模式不確定,技術日新月異,研發回報週期過長等。三是充換電站的運營涉及到汽車廠家、電網、電廠等多方利益,不易協調。

  李國梁代表建議,加強頂層設計,構建行業標準體系,建議從國家層面儘快制定換電式車輛、電池等系列標準,明確尺寸、形狀、參數及軟硬體模組介面,以統一的標準,實現新能源汽車企業和電池生産企業的産品相容性;注重協同推進,規範準入管理制度,嚴格準入條件和認證要求,建立企業産出發展與準入體系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從源頭上把控企業的信用、安全、品質等關口;完善政策引導,建議國家從有利於促進換電模式標準化建設應用的角度出發,注重産業政策和財稅政策的協同,加大財政補貼的針對性和導向性,建立有利於促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的峰谷電價機制,調動車企、電網、電池生産及運營企業參與標準化改革的積極性。(特派記者 杜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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