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殘疾人運動員最高可獲35萬元獎勵

2017-03-06 10:34:47|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日前,由海南省殘聯牽頭,省財政廳、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印發了《海南省殘疾人運動員、教練員參加各類運動會表彰獎勵辦法》。

  該辦法出臺了一系列獎勵措施,為海南省參加國際殘疾人奧運會、國際殘疾人特殊奧運會、全國殘疾人運動會等國內外各類體育賽事獲得名次的殘疾人運動員、教練員提供相應的獎勵。獎勵項目包括:運動員成績獎、教練員培訓成績獎、相關工作人員成績獎和輸送成績獎等獎項。其中殘疾人運動員在國際比賽中最高可獲35萬元獎勵。

  辦法的出臺讓獎勵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激發了海南省殘疾人運動員、教練員和相關工作人員團結協作、刻苦訓練,在各類運動會上爭創佳績、勇攀高峰,為海南省爭光添彩。(記者 丁平 通訊員 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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