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抱娃乘車出車禍
6月嬰兒顱骨骨折
記者走訪:安裝汽車兒童座椅的家長僅3成
交警建議4歲以下兒童乘車應坐兒童座椅
這兩天,海口一起交通事故再次引發大夥兒對孩子乘車安全的關注,一位媽媽抱6個月大的孩子乘車,出事故後自己沒事,孩子卻顱骨骨折了。
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希望和未來,他們的健康和安全讓每個父母牽掛。如何讓孩子安全乘車是每個家庭不可忽視的焦點問題,那麼,媽媽抱著孩子乘車真的安全嗎?□南國都市報記者田春宇 王洪旭
事故媽媽抱娃坐后座出車禍自己沒事孩子受傷
3月25日上午,在海口市龍昆南路往國興大道方向的道客村路口,一輛黑色越野車突然撞斷欄杆,衝上人行道,撞上一輛電動車後又撞樹上才停下來。該車左側車頭受損嚴重,車內駕駛座以及副駕駛座的安全氣囊均已彈出。
據介紹,事故發生時,這輛越野車上除了一名女駕駛員,后座上還有一名母親抱著僅六個月大的男嬰。事發後,這對母子被送往了醫院。經診斷,當事母親並無生命危險,但被她抱在懷裏的男嬰初步診斷為顱骨骨折,需要住院治療。
這起事故再次引發市民對兒童乘車安全的關注。
李女士的女兒已3歲,她曾拆掉了給孩子安裝的安全座椅,面對這次事故給她不小的震撼。“6個月的孩子已經會坐了,安裝個安全座椅安全又舒服,這個習慣要從小養成,我家在孩子1歲半才安裝,孩子坐不住了,沒辦法又拆掉騰空間坐。”李女士決定回家重新裝好兒童安全座椅。
走訪受訪家長關注兒童座椅但安裝的僅約3成
記者隨後隨機對海口18位駕駛機動車的家長進行走訪。他們的孩子平均在2歲至10歲之間,其中有5位家長已給孩子安裝兒童安全座椅,4位家長表示買了未安裝使用,或者使用一段時間後因孩子不願意乘坐而拆掉,其餘3位家長表示想買但遲遲未實施,還有6位家長雖然未安裝安全座椅但已關注安全座椅,只是因麻煩、太佔空間等原因選擇不安裝安全座椅。
那麼,孩子日常乘汽車怎樣坐呢?受訪者中,4歲以下的孩子,家長多選擇抱著坐在后座,4歲以上的孩子,家長多選擇陪著坐在后座。家長駕車獨自帶孩子出行的時候,多選擇讓孩子坐在副駕駛位,使用安全帶的橫部分固定孩子的身體,但效果不好。有的家庭存在有兩個孩子的情況,家長一般選擇為小的安裝安全座椅。
有家長表示,自家車多會使用兒童鎖,取消開關車窗的控制功能,避免孩子玩耍時發生危險。
此外,受訪家長還反映由於沒有安全座椅,或者孩子未係安全帶的時候,遇到突發情況,孩子確實多次發生撞到車座或車門,跌坐在后座地墊上等情況。
“現在海口市區車多,避讓減速常見。我們帶孩子的難免分神,有一次爸爸開車,我帶著孩子坐在后座,我一個不注意,孩子爸爸急剎車孩子就摔下座位,頭就撞到了座椅上。”3月28日,張女士駕車獨自帶著5歲多的大兒子和2歲多的小女兒出行,她選擇讓小女兒坐安全座椅,她認為兒子已具備安全意識,讓其獨自坐在后座。“不係安全帶也沒問題,海口市區的車速並不快,但上高速的話必須係安全帶。”張女士説,她認為帶孩子出行的家長,應該將孩子的安全交給更加專業的安全座椅,而不是依賴傳統抱懷裏的方式。
醫生4歲以下兒童頸椎和大腦脆弱易受傷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急救科相關負責人介紹,平時的交通事故醫療急救過程中,確實會遇到孩子受傷比大人嚴重的情況,但並沒有根據年齡進行相應統計。
該負責人建議有小孩的家庭,個人私家車一定要配置安全座椅,尤其4歲以下的小孩一定要坐在安全座椅上,並係好安全帶。4歲以上的孩子不一定坐安全座椅,但都要係安全帶,最好是兒童專用。
他介紹,大人抱小孩坐副駕駛位置最為危險。“因駕駛員急剎車時,孩子受傷往往較重,而4歲以下小孩子頭顱比較大,發生交通事故時通常是頭部、頸椎受傷的較多。主要是因為嬰幼兒時期的大腦加速生長,對比脊椎以及肌肉的發育緩慢,這就造成了在同樣是衝擊作用中,嬰幼兒頸椎受傷的概率要比成人大很多很多倍。”該負責人呼籲家長重視兒童乘坐的安全問題。
那麼,在交通事故中發現孩子受傷該如何實施急救?
該負責人表示,首先看小孩是否受傷嚴重,如果頭部頸部受傷嚴重,不要輕易搬動小孩,要做好現場安全防護,防止二次傷害,同時撥打120求助。如果口腔裏有出血,把血處理掉,有的身體外傷出血量大,需要儘快止血,但這也需要懂得一定的急救知識。如果傷情較輕的話,家長可以懷抱小孩送醫;如果傷情重的話需要用硬板固定後再抬,或者用擔架抬著送醫。
交警
事故時大人懷裏的孩子等於充當“安全氣囊”
建議給4歲以下兒童安裝安全座椅
曾有統計,我國每年有超過3.5萬名14歲以下兒童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受傷甚至死亡,超過1.85萬的幼小生命在交通事故中消逝。但另一組數據顯示,我國兒童乘車出行中兒童安全座椅的配置率不到0.1%。海南交警統計顯示,2016年我省有26名兒童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隨著安全意識不斷增強,兒童安全座椅的配備也在增加,但仍不容樂觀。
交通事故已經成為中國兒童意外傷亡的“殺手”,在孩子還沒有形成交通安全意識的階段,家長的引導式舉措對孩子的安全格外重要,比如乘車時給兒童安裝安全座椅。
海南省交警總隊新聞發言人周平虎認可這個觀點,他認為把孩子抱在懷裏的行為存在安全隱患。他介紹眾多的汽車撞擊測試也給出震撼實驗結果,在時速50km/h的劇烈碰撞瞬間産生幾百公斤的慣性力,“就算大人事先有思想準備,也根本抱不住孩子,甚至孩子會因慣性充當了大人的‘安全氣囊’。”周平虎説,如果大人抱著孩子,且自身還沒有係安全帶的話,碰撞瞬間,孩子不僅要撞到前排座椅或儀錶盤上,同時大人的身體還要撞到孩子身上,給孩子造成“二次傷害”。
同時,小孩也不適合坐在前排,因為安全氣囊彈出的位置能保護成人的胸部,卻恰好對準了孩子的頸部和臉部,這時安全氣囊對孩子而言就是致命的,極易造成頸椎骨折和窒息。此外,汽車標配安全帶是給大人使用的,由於孩子的身高問題,突遇車禍時,安全帶極易導致兒童窒息。
雖然在國家和海南現行的交通法律法規裏沒有明確規定兒童安全的保障方式,比如安裝安全座椅,但出於兒童的安全考慮,交警部門建議家長應給4歲以下兒童選擇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座椅,比如可採用反向安裝的兒童安全座椅;12歲以下兒童不得坐副駕駛座;兒童乘車儘量採用兒童約束系統,如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墊、兒童安全帶等,乘車期間避免孩子將頭、手甚至身體伸出窗外。
他山之石
多地已對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立法
3月25日,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正式實施,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不得安排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駕駛家庭乘用車攜帶未滿四週歲的未成年人時,要配備、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深圳修訂後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該條例規定:四週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未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兒童安全座椅的,對駕駛機動車者處以300元罰款。該條例中還規定,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單獨乘坐副駕駛的,同樣面臨300元的罰款。
五源河和美舍河國家濕地公園對外開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廣泛關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