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印發,在儋州、瓊海等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以及12個新型城鎮化省級綜合試點,率先探索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同時,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等。
本省居民在海口、三亞落戶
條件放寬
《意見》指出,加快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政策。有效解決戶口遷移中的重點問題。在全省範圍內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重點解決存量落戶問題
針對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産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人員。制定出臺急需緊缺人才落戶政策
不斷提高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技術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等常住人口的城鎮落戶率。
合理確定海口市、三亞市的落戶條件
在海口市、三亞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且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5年的本省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
在縣級市市區、縣政府駐地鎮或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本省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實行掛鉤
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激勵機制。實施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政策。在有條件的市縣、特別是國家確定的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有序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爭取的各項中央資金及省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等,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數量較多的城鎮傾斜。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的合法權益,保護好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
棚戶區改造政策支持範圍
擴大到重點鎮
加快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大力實施棚戶區改造行動計劃和城鎮危舊房改造工程,推動棚戶區改造與城鎮更新相結合,加快推進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進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危舊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將棚戶區改造政策支持範圍擴大到重點鎮。
在棚戶區及城中村的改造安置中,鼓勵實施貨幣補償安置。
加強棚戶區改造工程品質監督,嚴格實施品質責任終身追究制度。
新型城鎮化國家、省級試點
加快推進
紮實推進國家試點
儋州、瓊海、文昌、海口演豐鎮、澄邁福山鎮、保亭三道鎮、瓊中灣嶺鎮等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積極探索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
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積極開展省級試點
海口大致坡鎮等12個鎮(農場)積極開展新型城鎮化省級綜合試點。(記者黃婷實習生楊敏)
五源河和美舍河國家濕地公園對外開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廣泛關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