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海南省物價局下發《海南省物價局關於實施商品住房預售價格備案的通知》,要求各市縣從事房地産開發經營的企業,在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房銷售時,應當向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申報價格備案。
《通知》指出,房地産開發經營企業申報新建商品房價格備案,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的式樣和內容申報,並提供以下資料(複印件):開發經營企業資質證書和相關證照;商品房預售方案、預(銷)售房屋分層平面圖;前期物業委託服務合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對備案資料審核齊全後,對於首次申報的商品住房價格應當綜合考慮周邊樓盤實際銷售價格及申報項目開發成本等因素,指導企業科學合理定價,防止虛高申報價格。資料不齊全或申報價格虛高的,應當明確告知並退回重新申報。
《通知》要求,房地産開發經營企業應當合理確定並申報商品住房價格。經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後,商品房銷售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嚴格執行“一套一標”,不得利用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於申報價格,如需重新調高的必須重新申報價格備案,防止隨意漲價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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