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食藥監局推行“承諾審批制” 促精簡審批

2017-05-11 16:13:31|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國際在線海南頻道消息:5月2日起,海南省文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在餐飲服務環節(僅限飲品店、小型餐館)推行“承諾審批制”改革,力促精簡審批,提高服務效能。

  根據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點的安排,結合瓊食藥監審〔2015〕6號印發“法人承諾制”審批模式審批和後續監管實施辦法以及瓊食藥監審〔2015〕7號印發實施“法人承諾制”改革事項分類分級指導清單,根據餐飲服務環節各個經營類型的風險級別,文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初步確定在飲品店、小型餐館中推行“承諾審批制”,風險級別較高的中型餐館、大型餐館、快餐店、單位食堂、以及有供應裱花蛋糕、生食海産品、涼菜的餐飲店暫不推行“承諾審批制”。(供稿 文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編輯 鄭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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