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血可測癌症係誤讀 確診需綜檢和病理診斷

2017-05-11 15:42:07|來源:海南日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張曦晛

  日前,“一滴血可測癌症已被批准臨床使用”的文章引發人們的關注。海南省腫瘤醫院檢驗科主任覃西表示,確定癌症需要經過多種方法檢查和綜合分析,最後還要通過“金標準”的病理診斷。

  隨著生活品質的提高,人們的防癌意識也逐步增強。有人提出疑問,“如果只通過抽血查腫瘤標誌物,能否判斷患者患有癌症?”覃西認為,單憑抽血測腫瘤標誌物的方法來篩查癌症,就算測出腫瘤標誌物是陽性,也不能判定患者百分之百患有癌症,這僅僅是一種提示和信號,還有待進一步檢查。此外,腫瘤標誌物檢測呈陰性,也不一定就能排除腫瘤,比如肝癌的早期篩查,檢查血液中的腫瘤標誌物甲胎蛋白(AFP),約70%原發性肝癌的甲胎蛋白表現為陽性;約30%的原發性肝癌的甲胎蛋白表現為陰性。也就是説,患者是否患有肝癌,不能憑藉甲胎蛋白的檢測結果就作出診斷。

  覃西説,目前,癌症的確診,需要通過腫瘤標誌物檢測、X光檢測、CT檢測、B超檢測等多種檢測,最終還需要借助有“金標準”之稱的病理診斷,才能作出定論。

  覃西提醒,要預防癌症,人們應養成定期體檢的習慣,體檢時最好到正規大型的機構。定期腫瘤篩查最好選擇同一家醫院,方便醫生對以往檢查結果進行對比,更好地跟蹤判斷是否有腫瘤疾病的發生。有腫瘤家族史的人,更應該注重定期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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