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果農3萬斤荔枝遭收購商“嫌棄”
派出所協調獲賠8000元
孟先生果園中被丟棄的荔枝。
5月30日下午,文昌市東路鎮荔枝種植戶孟先生拔打本報熱線稱,他和收購商肖先生簽了合同出售整園的荔枝果,卻遭對方棄果3萬斤,造成他損失10多萬元。
孟先生是湖南人,3年前他攜妻帶兒從老家來到文昌市東路鎮東路農場5隊,以每年租金9萬元承包了50畝荔枝林。5月中旬,孟先生和來自廣東的荔枝收購商肖先生簽訂了合同,約定將整個果園約15萬斤荔枝果賣給肖先生,每斤5.3元,5月30日前摘完。
從18日起摘果,剛開始每天肖先生只讓他摘幾千斤果。“很多荔枝果都熟了,不摘就爛壞了。”孟先生説,他和肖先生的合作很不愉快,經常遭對方為難。25日晚,肖先生同意第二天收果1萬多斤。26日早上,孟先生叫來40名村民,每人工錢80元摘4小時。可肖先生突然打來電話,説只收幾千斤,摘多了不收。孟先生只好叫大部分人回去,每人給40元誤工費,這麼一折騰就損失了幾千元。到了當日中午,肖先生又打電話給孟先生,稱可收一萬多斤果。孟先生想摘也摘不出來,表示這個時候已經叫不到工人摘果了。
29日早上,肖先生讓孟先生摘果1萬多斤。孟先生叫工人摘了1.2萬斤。肖先生以果子品質差為由,只挑選了5800斤,剩下的8000斤果拒收。孟先生説價格可低些,肖先生堅持不同意。即使孟先生的妻子哭求,仍無濟於事。
30日下午,記者在孟先生的果園看到,幾千斤荔枝被棄在地上,大部分已經變質有黑點。“這次收購商棄果8000斤,加上之前棄果2萬多多斤,總共棄果約3萬斤,以每斤5元計算,導致我損失10多萬元。”孟先生説,這些荔枝果也不算差,只是收購商太挑剔。
“肖先生給了我15萬元押金,賣果時部分抵了貨款,還剩5萬元。”孟先生説,30日下午,肖先生要求他退還5萬元押金,因棄果太多,兩人發生爭執。當日傍晚,轄區東華派出所4名民警趕到現場協調,肖先生同意賠償8000元給孟先生。孟先生把剩餘押金退還給了肖先生。“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很不滿意,但也無奈。”孟先生説,收購商壓價或棄果多,不少人也有和他同樣的遭遇。
31日傍晚,收購商肖先生告訴記者,買賣自由,差的果子當然不能要,否則賣不出好價錢。肖先生説,今年他在海南收購的荔枝,主要賣往廣東和上海。“客戶對荔枝果的品質要求高,果子不好很難賣出去。第一遍摘果,要把熟的荔枝果都摘下來,不然留到後期,太熟了也容易變質。”肖先生説,採摘到後期,因為有不少果子染病變質,所以他拒收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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