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27日起報志願 部分專業對年齡有要求

2017-06-06 12:00:31|來源:南國都市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公佈,6月7日至9日高考

  6月27日起分批次網上填報志願

  高考組織作弊最高可判7年

  《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出爐。根據《辦法》,我省今年高考時間繼續與全國統考一致,將於6月7日至9日進行。今年高考,我省將繼續實行“3+3”的科目設置,6月27日開始分批次填報志願。錄取工作從7月10日開始至8月15日結束。

  考試時間

  6月7-9日

  根據辦法,全國統考定於6月7日至9日進行。

  成績公佈

  公佈單科和綜合標準分

  根據辦法,全國統考科目成績以單科標準分和綜合標準分的形式公佈。基礎會考各科考試成績不進行標準分數轉換,按各科卷面成績之和的10%公佈。體育、藝術類的專業考試成績以考生的實際獲得分數公佈。高考成績公佈後,考生可憑《報考卡》登錄省考試局網站查詢本人的成績。

  考試科目

  實行“3+3”的高考科目

  我省實行“3+3”的高考科目設置,其中:報考文史類和藝術文類(以下簡稱:藝術類)的考生考:語文、數學(文)、英語(含聽力)、政治、歷史、地理。報考理工類和體育理類(以下簡稱:體育類)的考生考:語文、數學(理)、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生物。

  語文、數學(文)、數學(理)、英語等科目的滿分值均為150分,其中,英語科分聽力和筆試兩部分,筆試部分滿分值為120分,聽力部分滿分值為30分,聽力成績計入英語科總分。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的滿分值均為100分。

  考場設置

  每個考場考生不超過30人

  根據辦法,全省每個市縣(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經濟開發區各設立1個考區。每個考區可根據考生數量設置若干個考點,每個考點設若干個考場,每個考場的考生不超過30人。

  特殊要求

  部分院校和專業對年齡有要求

  考生們注意,根據辦法,下列院校和專業對考生的年齡、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要填報這些學校和專業,須符合規定的條件: (1)報考體育院校或專業的考生,年齡不能超過22周歲(19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未婚; (2)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齡不能超過22周歲(19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其中報考外語專業的不能超過20周歲(1997年9月1日以後出生),未婚; (3)報考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偵察學、治安學、邊防管理、刑事科學技術等在提前批錄取的專業的考生,年齡不能超過22周歲(19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未婚; (4)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年齡不低於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至2017年8月31日),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未婚。

  填報志願

  6月27日起

  分批次網上填報

  本科提前批(含需面試的部分專科學校)和實施“國家專項計劃”的學校誌願填報:6月27日8:00至17:30。

  其中,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學校的填報志願時間與本科A批學校同時進行。

  本科A批(含特殊類型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本省本科院校與高職院校聯合辦學的本科專業)及藝術類本科學校:7月6日8:00至8日17:30。特別提醒各位考生、家長,今年一二本合併到A批填報志願。

  本科B批:7月24日8:00至7月25日17:30。

  專科提前批和高職專科批:8月3日8:00至5日17:30。

  辦法同時明確徵集志願時間,其中,本科提前批:7月11日上午;國家專項計劃:7月13日;本科A批:7月19日上午;本科B批:7月31日上午;專科提前批:8月8日上午;高職專科批:8月13日上午;以上為各批次第一次徵集志願的時間,如有變動,以省考試局網站公佈時間為準。

  根據辦法,志願的填報和確認均由考生本人上網操作完成。

  錄取工作

  7月10日-8月15日分5批次錄取

  根據辦法,今年我省的錄取工作,共分5個批次進行,從7月10日開始至8月15日結束。因一二本合併錄取,今年錄取較去年減少一個批次,錄取時間縮短。

  1、本科提前批錄取學校:軍隊、公安、武警和司法類院校;教育部直屬師範院校的師範專業;招收外語小語種專業的學校;招收邊防管理專業和偵查學專業的學校;招收飛行技術專業的學校;招收輪機工程和航海技術專業的學校;藝術類本科院校和在藝術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等安排在本批錄取的學校。

  錄取時間為7月10日至12日(其中,藝術類本科“校考”學校錄取時間為7月10日,採用我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學校錄取時間為7月11日至12日)。

  國家專項計劃錄取學校的錄取時間為7月12日。

  2、本科A批錄取學校:“211工程”的高校、教育部直屬高校、國務院有關部門所屬高校和一般本科學校(含參加本批錄取的體育院校和在體育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

  錄取時間為7月15日至22日。其中,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準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的學校錄取時間為7月15日。

  3、本科B批錄取學校:獨立學院和民辦本科學校(含參加本批錄取的體育院校和在體育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

  錄取時間為7月29日至8月1日。

  4、專科提前批錄取學校:

  需面試的公安類專科學校錄取時間為7月13日。

  招收輪機工程技術和航海技術專業的專科學校,招收藝術類專業的高職專科學校,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試點工作的高職專科學校,錄取時間為8月7日至9日。

  5、高職專科批錄取學校:本科學校的專科專業、高等專科學校、高職學校,招收體育類專業的高職專科學校。

  錄取時間為8月11日至15日。

  錄取結束後,本省高校不再根據學生入學報到情況安排補錄工作。

  違規處理

  高考組織作弊最高判7年

  據悉,在今年的高考中,考生如有替考等作弊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等相關規定,將移送公安機關嚴肅處理。

  辦法同時指出,對違規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取消其當年高校招生考試各科成績,同時給予其應屆畢業當年不得報名參加高校招生的處理。

  相關新聞

  高考信訪舉報電話公佈

  為加大社會各界對招生考試工作的監督,擴大招生考試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期間設立對招生考試各種違規作弊行為的舉報電話。5日,省考試局公佈舉報電話。

  舉報電話:13098999761、13098999762、65325617

  電話開通時間:6月6日-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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