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嚴格保護農戶承包權,不得違法調整農戶承包地,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意見》求,全省各市縣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頒證制度,創新完善土地流轉方式。土地流轉須向發包方、村委會和鄉鎮政府書面備案。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頒證制度
《意見》指出,紮實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頒證制度,建立全省統一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數據庫和管理信息系統,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及時做好檢查驗收工作。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原則上確權到戶到地,對於已經實行土地股份合作、規模經營或者土地很少且地界不清的村組,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要處理好大穩定和小調整的關係,不得改變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不得非法收回農民承包地,更不能推倒重來、打亂重分。省國土資源廳要協調解決各市縣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工作遺留問題,重點解決跨市縣爭議地確權問題。各市縣要成立專門的組織對權屬不清的爭議地進行調處確權,科學核定農地面積數據,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
各市縣要定期發佈土地流轉分類指導價
《意見》指出,創新完善土地流轉方式。鼓勵採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託管、土地信託、聯耕聯種、代耕代種等多种經營方式,探索多種放活土地經營權的有效途徑。完善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土地流轉方式,引導土地經營權在公開市場有序流轉。土地流轉須向發包方、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書面備案,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土地流轉優先權。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出臺土地流轉扶持政策。
完善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建立省市(縣)鄉(鎮)村四級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平臺),為流轉雙方提供信息發佈、價格指導、政策諮詢、合同簽訂、交易鑒證等服務。各市縣要加強流轉合同管理,引導流轉雙方使用省級合同示範文本,定期發佈本地區土地流轉分類指導價。從事土地經營權流轉仲介服務的組織應當向市(縣)農業主管部門備案並接受其指導。市(縣)農業主管部門應當每半年向社會公佈仲介組織目錄。(記者 黃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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