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將打造5類“共享農莊

2017-08-03 11:28:59|來源:南國都市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杜娜

  我省將打造5大類“共享農莊”

  村民可出租 民宿轉讓 民宿股權 消費者可租賃 農莊認養農作物

  村民可將現有房屋進行改造升級,將民宿出租,民宿的經營權、股權可轉讓。城裏人、候鳥老人可租賃農田農莊,用於農業生産或農事體驗。未來在海南,每個人都可以擁有自己的“農莊”。近日,省政府印發《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以發展共享農莊為抓手建設美麗鄉村的指導意見》,大力推動發展“共享農莊”,著力打造産品訂制型、休閒養生型等五大類特色“共享農莊”,使農民轉變成為股民、農房轉變成為客房、農産品現貨轉變成為期貨、消費者轉變成為投資者,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增美。

  建設原則

  逢建必報不能超過三層

  堅持規劃管控。強化農莊民宿(客棧)建設的體量、高度和風貌管控,民宿(客棧)不能超過三層,充分體現海南地域特色。嚴禁以農莊建設為名違法違規開發房地産或建私人莊園會所。

  基礎條件好的村莊、農場

  先行試點

  堅持資源共享。把農莊建設與全域旅遊、百鎮千村建設以及休閒農業示範點、鄉村旅遊示範點、現代農業示範基地建設相結合,統籌推進。選擇一批基礎條件好的村莊、農場等先行試點。

  優先在貧困村

  發展“共享農莊”

  堅持助力脫貧。把發展“共享農莊”和脫貧攻堅緊密結合起來,優先在自然環境良好的貧困村特別是少數民族貧困村發展“共享農莊”,形成貧困戶與經營主體利益共同體,通過土地入股、出租、在農莊務工等方式增加貧困戶收入。探索運用“共享農莊”理念開展生態移民扶貧。

  此外,堅持以農為本;堅持市場主導;堅持試點先行;堅持綠色理念;堅持彰顯文化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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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瓊海“田園夢想”農莊美景。(圖片均為本報資料圖)

  建設內容

  1、建設各具特色的“共享農莊”

  a産品訂制型

  對消費者認養的農作物建立檔案,嚴格按照約定標準進行生産。産品成熟後,按照消費者的要求既可配送到指定地點,也可進行代銷,將銷售收入返還消費者。鼓勵省外大型農産品批發市場、菜籃子集團、酒店、企業、學校等在我省投資“共享農莊”。

  b休閒養生型

  鼓勵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發展特色民宿客棧,吸引消費者特別是“候鳥”前往農莊休閒養生度假。打造“民宿+農地”休閒養生産品,把經營權租賃給“候鳥”人群、城市居民,用於農業生産或農事體驗。

  c投資回報型

  消費者及投資主體通過眾籌等方式募集資金用於發展“共享農莊”,農莊為消費者及投資者提供農資供應、技術指導、託管代種代養、産品銷售等配套服務,消費者及投資者按約定獲得實物或投資收益回報。

  d扶貧濟困型

  引導消費者及投資主體與貧困村或貧困戶直接對接,消費者認養貧困戶的農作物或者承租貧困戶的農地、農房,貧困戶通過出租土地、房産或以土地、房産入股獲得財産性收入以及通過打理農莊獲得務工收入,實現貧困戶持續穩定增收。

  e文化創意型

  立足特色資源,吸引各類藝術家、創客利用品牌設計、故事挖掘、藝術再造、農業科普等文創藝術方式,打造特色農莊。

  2、加強“共享農莊”基礎設施建設

  改善農業生産條件,完善農莊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完善物流體系建設,推進快遞下鄉工程。提升旅遊功能,完善農莊及周邊的道路、景觀、旅遊廁所、生態停車場、污水處理、標識標牌等設施,實現農莊景區化。

  3、打造標準化“共享農莊”品牌

  建立健全“共享農莊”標準體系,並進行認證。為消費者提供綠色、優質、安全的農産品。支持農莊建立農業物聯網系統和可視化監控系統,實行全程可視化生産。

  4、開展“共享農莊”專項行銷

  設計全省統一的“共享農莊”品牌形象,公開遴選專業行銷公司,開展推介,打造“共享農莊”品牌。

  5、搭建“共享農莊”網絡平臺

  經認證的“共享農莊”可進入省級平臺,參與省級平臺組織的集中宣傳行銷活動,並在平臺上發佈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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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遊客體驗採摘樂趣。

  開發建設模式

  1、整村綜合開發模式

  由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對整村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利用村莊空閒地等建設民宿和其他相應設施,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經營權、股權可轉讓;將整村農用地進行統一規模化生産經營,消費者可以租賃農用地經營權或認養農作物,企業或農民合作社為消費者提供系列服務。

  2、村莊農房改造升級開發模式

  由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將村莊現有房屋進行改造升級,其房屋可以出租。將村莊部分農用地進行統一生産經營,消費者可以租賃農用地經營權或認養農作物,企業或農民合作社為消費者提供系列服務。

  3、基地開發模式

  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利用農業基地內農業附屬設施用地等建設管理用房,或利用基地已有的建設用地建設民宿,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經營權、股權可以轉讓。消費者可以租賃農用地經營權或認養農作物,企業或農民合作社為消費者提供系列服務。

  扶持政策

  發展“共享農莊”財政支出優先保障

  完善財政支持政策。積極創新財政投入使用方式,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採取先建後補、貸款貼息、貸款擔保等方式支持發展“共享農莊”。

  拓寬抵押物範圍積極向農莊發放貸款

  創新金融保險政策。拓寬抵(質)押物範圍,積極開展存貨抵押、訂單抵押、畜禽産品抵押等創新業務,向資信情況良好的農莊積極發放信用貸款等。

  鼓勵文昌利用土地政策顯性試點“共享農莊”

  落實用地政策。鼓勵文昌市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的政策發展“共享農莊”,取得經驗後適當在全省推廣。

  對“共享農莊”基礎設施項目給予獎補

  鼓勵市民下鄉參與建設“共享農莊”。對以租賃合作方式利用空閒農房建設“共享農莊”的,由市縣政府給予獎補。對發展“共享農莊”中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給予獎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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