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制定出臺促進農民增收二十條措施

2017-08-28 09:47:12|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杜娜

  為落實好省第七次黨代會決策部署,確保實現農民增收目標,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向全省各級各部門下發《關於印發〈促進農民增收二十條措施〉的通知》,提出促進我省農民增收二十項重點工作。

  《通知》指出,這二十項重點工作是:推動農業“接二連三”、組織引導農民外出務工、用好財政補助資金、培育扶持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做好農産品市場對接、用好保險等金融機制、抓好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盤活利用好土地資源、培育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擴大種植規模、解決好撂荒地問題、實施特色畜禽養殖增收行動、推進漁業轉型升級、鼓勵種苗研發和科研服務、精準扶貧推動農民增收、實施防災減害保增收行動、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準、深入推進新一輪農墾改革發展和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通知》明確了這二十項重點工作的責任單位,將由省規劃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旅遊委、省人社廳、省農業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物價局、省生態環保廳、省扶貧辦、省海洋漁業廳、省旅遊委、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水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計委、省民政廳等多個部門以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省供銷合作聯社和各市縣政府共同推進實施。

  《通知》要求,各市縣、各部門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高度重視農民增收工作,深入研究農民增收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各市縣黨委、政府一把手要全面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直接抓,形成黨政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把促進農民增收作為“三農”工作的重大任務,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強化服務,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建立農民增收獎懲機制,對完成當年增收目標且增收成效顯著的市縣給予獎勵,對促進農民增收工作不力的市縣和部門通報批評,對連續兩年不完成農民增收目標任務的市縣,啟動行政問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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