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加強和規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

2017-08-30 09:12:33|來源:海南日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杜娜

  記者8月29日從省發改委獲悉,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監察廳近日聯合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規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優化政府服務、注重事中事後監管和強化責任追究。

  《意見》指出,要規範投資管理,各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國家宏觀調控總體要求,編制三年滾動政府投資計劃,明確計劃期內的重大項目,並與中期財政規劃相銜接,統籌安排、規範使用各類政府投資資金;各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每年9月底前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供下一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資金配置草案,徵詢同級財政部門意見,由財政部門根據項目進展結合財力情況統籌安排。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簡化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能,優化政府服務,確保項目早落地、早形成實物工作量。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和要求對項目的前期準備、實施、竣工和使用進行全過程管理。凡未經批准擅自調整設計內容造成超概算的,所需資金全部由項目單位承擔。

  《意見》要求,注重事中事後監管。凡未經批准擅自調整設計內容造成超概算的,項目審批部門一律不予受理初步設計和概算調整等文件。對圍標、轉包工程等不依法、依規或不按有關要求開展相關工作的行為,必須嚴肅查處。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及時移送發現的違紀違法案件線索。監察機關要及時受理和處置相關職能部門移交的違紀問題線索,對經調查核實構成違紀的,嚴格依照規定予以問責。

分享到: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