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2017-09-06 14:37:55|來源:海南新聞網|編輯:王俊嬌 |責編:杜娜

  原題:海南各類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於就業補助資金的有關文件精神,日前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下發《關於做好社會保險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對各類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等群體進行社會保險補貼。

  《通知》指出,在省本級繳納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對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但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

  《通知》還對在省本級繳納社會保險的小微企業招用具有本省戶籍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勞務派遣機構派至用工單位的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對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但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

  據介紹,就業困難人員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完全失地農民。

  小微企業標準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畢業年度指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申報材料

  (一)各類企業申報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單位招用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一式兩份,附件1);

  二就業援助對象認定申請表(附件3);

  三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花名冊(附件4);

  四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5.居民身份證和《勞動合同》複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6.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二)小微企業申報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一式兩份,附件2);

  二小微企業出具的小微企業自證證明及支撐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

  三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花名冊(附件4);

  四享受補貼的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居民身份證和《勞動合同》複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伍用人單位申報補貼期間的工資支付銀行憑證;

  六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附件可登陸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官方網站(www.hnjy.gov.cn)下載

  據了解,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用人單位必須按規定及時足額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參加省本級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請集中于9月1日至9月30日,按要求將相關材料提交至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就業指導處統一辦理,其他用人單位請到參保地就業部門申報補貼。

  地址: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辦事大廳15號窗口。(記者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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