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海南省出臺普及中小學生游泳教育實施方案 今年起游泳將納入小學體育課程
今天(9月5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海南省普及中小學生游泳教育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明確到2020年,實現“全省中小學畢業生人人會安全游泳”的目標。
到2019年所有小學都開設游泳課程
《方案》指出,各市縣要從今年起全面啟動普及中小學生游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內游泳場地或校外社會資源開展游泳技能培訓;全面啟動游泳池建設,通過新建、改擴建的方式建成一批游泳池,配齊設施設備;從教師中培訓一批兼職游泳指導員和救生員;將游泳納入小學生體育課程。
到2018年,我省要基本完成每個鄉鎮至少擁有1個游泳池的建設任務,使得50%以上的中小學生學會游泳,並將游泳納入中學生運動會的競賽項目;到2019年,所有小學都要開設游泳課程,所有中小學生都要學會游泳,並且創造條件力爭將游泳作為中考體育的選考科目之一;到2020年,實現“全省中小學畢業生人人會安全游泳”的目標,學生游泳教育常態化,形成體系健全、制度完善、教體結合、充滿活力的海南特色中小學生游泳教育發展格局。
《方案》明確,市縣政府作為我省普及中小學生游泳教育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把普及中小學生游泳教育作為重大民生工程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本市縣中小學生游泳教育普及規劃,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報省教育廳備案。校長是本校普及中小學生游泳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責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省財政將對中小學游泳教育適當傾斜
在游泳場地設施建設方面,各學校要充分發掘潛力,通過新建、改擴建的方式建設游泳池,配齊游泳教育師資,開展游泳教學訓練;各市縣政府要發揮政府主導作用,以創新學生游泳教育為突破口,制定相關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持學生游泳教育普及工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社會組織在校外開展游泳教學和訓練。
在游泳師資隊伍建設方面,省與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研究制定政策,將“會游泳、懂救生”作為我省學校新招錄體育教師的必備條件之一。各級教育、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制定並落實游泳指導員配置計劃,努力建設專兼結合的師資隊伍,爭取兩年內按照全池4個游泳指導員(或救生員)、1個醫務人員和半池2個游泳指導員(或救生員)、1個醫務人員的標準配齊人員。當前,省教育廳和省文體廳正聯合開展游泳師資培訓班,至2020年全省將共培訓2000名游泳指導員和救生員。
在開展游泳教學和訓練方面,全省中小學生游泳教育專家要按照“小學生學會游泳、初中生學會自救、高中生學會岸上急救”的要求,研究編寫《海南省普及中小學安全游泳教育教學大綱和訓練指南》,重點做好游泳安全、預防溺水、應急救助的知識教育和安全有用技能的培養。
《方案》還明確,省財政將在相關教育經費中對中小學游泳教育給予適當傾斜,將省屬學校開展中小學游泳教育工作、舉辦省級游泳師資培訓班等所需費用納入預算,並對市縣開展游泳教育工作予以獎補。(記者 陳蔚林 通訊員 雲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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