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對新建居住建築限高

2018-01-09 11:03:30|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孟慧

  城鎮風貌是三亞打造世界級濱海旅遊城市的“面子”。記者8日從三亞市政府獲悉,三亞日前發佈了《三亞市關於加強城市設計和建築風貌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要求該市主城區新建居住建築不得高於80米,農村新建住房不得超過12米。

  根據《細則》,確需佈置較高建築物,臨近山體的建築最高不得超過山脊線高度的1/3;建設標誌性建築確需超過規定建築體量尺度要求,應當組織深入論證並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村莊內新建住房採用坡屋頂建築形式,建築層數不得超過3層,建築高度控制在12米以內。

  建築風格上,根據地域風貌、民俗特色、時代特徵、生態節能等因素確定,並綜合考慮所在地區的功能定位與周邊環境,應採用騎樓、柱廊、陽臺等體現熱帶濱海特色的建築構建形式。現代風格建築頂板高度不大於36米,應當採用坡屋頂形式。建築色彩上,單棟建築主要色彩不宜超過2種,同一組建築的主要色彩不宜超過3種。

  三亞在建設項目綠化方面也提出要求,居住、文化設施、教育科研、醫療衛生等建設項目綠地率不得低於40%。建設用地面積大於4萬平方米的住宅項目或以住宅性質為主的綜合用地項目,應臨城鄉道路佈置不小于該項目建設用地面積5%的公共綠地(廣場),並對社會公眾開放使用。(記者 徐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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