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通報三起扶貧領域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典型案例
海南日報海口4月3日訊 (記者尤夢瑜 通訊員李明秀)為進一步發揮典型案例警示震懾作用,加大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整治力度,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作風保障,日前,省紀委對近期查處的3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這3起典型案例分別是:
一、萬寧市長豐鎮原副鎮長林博強不按程式把關造成多戶不符合條件農戶被列為貧困戶問題。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林博強作為長豐鎮政府分管扶貧工作的副鎮長,代任該鎮七甲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沒有按程式討論、評議貧困戶人選,對七甲村擬定上報的名單審核把關不嚴,致使黃某某等10戶不符合幫扶條件的農戶被列為貧困戶, 違規領取扶貧款物約折合人民幣15.6萬元。2017年9月,林博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黃某某等10戶已被剔除。
二、定安縣雷鳴鎮石盤坡村原黨支部書記莫位瓊重復審批危房改造指標問題。2016年,莫位瓊在協助鎮政府開展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違規重復審批危房改造指標,致使村民莫某某重復領取危房改造補貼3萬元。2017年11月,莫位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臨高縣臨城鎮多蓮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謝建國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符合條件貧困戶沒有及時剔除問題。2016年底,謝建國在貧困戶剔除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調查不深入,把關不嚴,沒有及時進行民主評議,導致謝某某等7戶本應剔除的貧困戶繼續違規領取扶貧款共計3.49萬元。2018年2月,謝建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謝某某等7戶已被剔除。
通報指出,上述典型案例中被處分的黨員幹部作風不嚴不實,沒有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脫貧攻堅的各項決策部署,普遍存在程式意識淡漠、工作浮于表面、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是典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廣大黨員幹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以更加踏實的作風、更富成效的舉措,紮實推進我省脫貧攻堅工作深入開展。
通報強調,2018年是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全省各級黨組織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脫貧攻堅的各項決策部署,“實”字當頭,“幹”字為先,發揚“椰樹”精神,拿出“繡花”功夫,不折不扣地抓好脫貧攻堅各項任務。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紮實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以精準監督護航精準扶貧,及時發現和糾正扶貧領域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情節嚴重的要堅決予以懲處,持續為全省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的作風和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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