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哈市出臺15條措施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 放寬市場準入降低企業設立成本 對企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實行“首次免罰”
近日,為貫徹落實《關於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推動哈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依據市場監管職能,結合哈市實際,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了《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實施細則》。該細則從放寬市場準入、優化企業退出機制、降低企業設立成本、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強化知識産權管理五方面推出了15項具體措施。
放寬市場準入
1.修訂《哈爾濱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實施細則》。將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開展經營的行業或禁止的經營範圍等列入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負面清單,實施動態調整並進行公示,涉及清單所列內容的申請人不得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註冊。清單之外放寬住所登記條件,為更多市場主體創業發展創造更好環境。
2.加大住所與經營場所登記制度改革力度。住宅登記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實行申請人自主承諾制。申請人簽署《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直接向登記機關提交,無須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獲取證明。
優化企業退出機制
3.推進簡易登出改革。適時推進深化哈市簡易登出登記改革,除原適用簡易登出程式的市場主體外,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改革範圍。壓縮簡易登出登記公告時間,由45天(自然日)壓縮為20天(自然日);建立容錯機制,申請簡易登出登記的企業經登記機關審查存在不適用簡易登出程式的,待相關情形消失後,允許企業再次依程式申請簡易登出登記。
4.優化普通登出登記程式。優化企業向公司登記機關進行清算組備案的程式,將企業通過報紙公告的程式調整為由企業自行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免費公示清算組信息和相關公告,並僅需提交登出登記申請書、依法做出的決議或決定、清稅文書、清算報告,企業無須提交清算組《備案通知書》、公告報樣等材料。
5.推行企業登出“一網通辦”服務模式。企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外發佈債權人公告或在市場監管部門辦理清算組成員備案後,市場監管部門將企業開始清算的信息通過“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送至相關部門,各相關部門將各自辦理登出業務的流程方式和結果通過該平臺告知企業,實現“一網通辦”。
6.暢通企業登出疑難問題解決渠道。對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東不配合或失聯等原因無法形成決議、營業執照遺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後無法確定簽署人等特殊疑難問題,創新方式方法,提供個性化登出解決方案。
降低企業設立成本
7.加快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先行複製推廣哈爾濱新區“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試點經驗。擇時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
8.政府免費贈送新開辦企業印章。新設立的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政府免費贈送企業公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
9.調整優化藥店行政許可審批、備案流程。將《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四個行政許可、備案證合併為《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實現“多證合一”、一次辦結。
10.開通新辦食品生産企業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實行“專班負責、提前介入、引導在先、現場幫扶”,專家組提前上門指導企業審核設計圖紙、設置工藝流程,切實降低企業開辦成本。
對企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11.實行“首次免罰”。對非主觀故意過錯、沒有産生社會危害後果、沒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經責令改正或者責令停止可立即整改的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採取説服教育、勸導示範、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手段進行規範處置,首次不予處罰,不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黑龍江)”上公示;已經公示且企業整改到位的,不影響評優評先。
12.推行信用修復“零見面”。對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允許企業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申請,先行受理、核查,事後補交與郵件一致的申請材料;疫情期間涉及生産、經營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經企業申請並作出書面承諾後,可先移出、後履行審批手續;對因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企業,可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13.促進市場主體發展。加大對無照經營業戶檢查力度,查清無照經營原因,對症施策,積極指導引導辦理營業執照,變違法為合法經營。進一步推廣“企業集群登記”模式,允許“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
強化知識産權管理
14.制定《哈爾濱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獎勵實施辦法》。採取典型示範、對口服務、網上申請等多項舉措,引導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開展或參與産品和服務標準制修訂。
15.創新知識産權服務發展機制。加大支持力度,確定專人有針對性指導相關組織、企業開展地理標誌商標和地理標誌産品申報、註冊、管理、保護。落實獎勵政策,提升國際商標註冊量。幫助企業認定馳名商標實現跨類保護,增強綜合競爭力。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