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訊:11月20日,河南省結核病按病種付費工作啟動會在鄭州舉行。會上宣佈,為減輕結核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我省6種結核病將實行門診和住院按病種付費,並納入我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範圍。省衛生計生委副主任黃紅霞介紹,這項政策的出臺,在全國範圍內尚屬首次,開創全國先河。
資料顯示,2017年我省報告登記肺結核新發病患者約5.6萬人,其中,傳染性肺結核患者佔25.2%。農村地區結核病防治形勢嚴峻,農民佔患病人數的80%。
黃紅霞説,原來的結核病患者只有住院才能報銷,而結核病患者80%達不到住院治療標準,只能自費治療,20%左右的患者才能住院治療,享受政策待遇。醫保報銷問題一直困擾著廣大農村地區結核病患者,也影響了患者治療依從性、規範性,更影響到全省全社會的結核病防控工作進展。
在深入調研全省結核病患者負擔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省衛計委聯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開展了肺結核按病種付費的政策研究工作,決定在全省開展結核病按病種付費工作。
按病種付費,即從患者確診到按相應臨床路徑進行規範治療,其間所發生的診斷、檢查、住院床位、藥品及醫用材料等各種費用全部“打包”為統一價收費。
省人社廳醫保處副處長申成峰介紹,我省選擇了初治肺結核、復治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單耐藥肺結核、多耐藥肺結核和耐多藥肺結核等6個病種實行按病種付費,這6個病種基本上覆蓋了絕大多數的肺結核患者。同時,我省規定,在一個參保年度內,每個病種限享受一次按病種付費住院報銷待遇,再次住院發生的醫藥費用不再實行按病種付費,可以根據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報銷。同時,為避免重復享受待遇,實行按病種付費的參保患者,不再享受相應病種的門診重症慢性病醫保待遇。
根據我省啟動實施的最新報銷政策,一個參保年度內,初治肺結核病患者門診最高可報5100元,耐多藥病人門診最高可報20000元,住院的初治患者最高可報8000元,住院的耐多藥的患者最高可報15000元。(記者 閆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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