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原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管理辦法》出臺

2018-12-04 11:48:32  來源:鄭州日報  責編:趙瀅溪

  鄭州日報訊:每年評選一批中原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對創新人才獲得者給予相應的項目經費資助,用於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昨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中原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管理辦法》近日出臺,為打造人才高地,河南再發力。

  《辦法》提出,中原科技創新領軍人才要具有良好的學風和科學道德;在自然科學或工程技術領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認的創新性成績或創新性科技成果,並對學科發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建設創新型河南具有重要推動作用,或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較大影響;在河南省內有固定工作單位,省外人員與河南省內的聘用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蓋項目執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務明確;申請者所在單位(聘用單位)具備從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實驗條件以及研究團隊等基本保證,申請者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從事本項資助的研究工作。此外,還有這些硬體條件也要滿足:在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50周歲。同時,還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獲得博士學位五年以上(證件簽發日期到受理申請當年12月31日滿五年);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前五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的第一完成人等。

  中原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每年評選一批, 評審程式分為形式審查、專業組評審和評委會評審三個階段。

  對創新人才獲得者,我省將給予相應的項目經費資助,用於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獲資助項目的過程管理及經費使用,按省級科研項目及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記者 李娜)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