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開展技術轉移轉化後補助工作 最高可補100萬

2020-01-13 10:48:56  來源:鄭州日報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技術轉移轉化最高可補100萬

  鄭州日報訊:技術轉移轉化,可申報補助,最高能補100萬元。1月12日,記者從鄭州市科技局獲悉,省科技廳、財政廳印發《關於開展對2018年度技術轉移轉化後補助工作的通知》,決定開展對2018年度技術轉移轉化後補助工作。

  此項補助,旨在激發創新主體技術轉移活力,支持鼓勵省內企業、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在豫實施技術轉移轉化。

  申報範圍為:在豫企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並在豫轉化、産業化;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豫實施技術轉移轉化(含已備案省新型研發機構)。不過,已享受省級財政資金補貼的項目不屬於上述補助範圍。

  具體補助標準:在豫企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類補助(技術吸納類補助),省財政按其上年度技術合同成交到賬額給予最高10%的後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已備案省新型研發機構)在豫實施技術轉移轉化類補助(技術輸出類補助),省財政按其上年度技術合同成交到賬額給予最高10%的後補助,每家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申報時間為2月10日~14日的工作時間,報送地址為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處(省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記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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