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市場監管局啟動行政處罰決定書和信用修復告知提醒書“兩書同達”機制,旨在提高經營主體誠信意識和信用管理水準,引導失信主體及早糾正失信行為。
“兩書同達”工作機制規定,對因違法行為被市場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且相關信息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各級政府部門信用網站公示的法人,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誰處罰、誰提醒”原則,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同步做好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提醒工作、送達《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提醒函》。
《告知提醒函》主要包括:該行政處罰決定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等各級政府部門信用網站向社會公示;如何申請信用修復;公益性提醒等相關內容。
經營主體在受到行政處罰後,處罰信息將被公示于政府網站,由於對信用修復政策不了解、流程不熟悉,導致失信主體在參與招投標、融資貸款、評優評先方面造成很大困擾。昆明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行政處罰決定書和信用修復告知提醒書“兩書同達”的工作機制,對於幫助失信企業及時信用修復、降低失信企業負面影響方面有積極的作用。
近年來,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服務前移、柔性執法、包容審慎監管等方式,全力當好企業發展“輔導員”,有效促進釋放經營主體發展活力,助力企業重回競爭“快車道”。(記者 王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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