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江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內江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解讀新聞發佈會,圍繞社會普遍關切的立法初衷、核心內容、落地舉措等三個方面開展專題解讀與回應。
新聞發佈會現場 供圖 內江市融媒體中心
據悉,《條例》已于11月26日獲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內江首次以地方性法規形式規範營商環境建設,標誌著內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從“政策推動”邁入“法治保障”的全新階段。
《條例》全文共36條,緊密結合內江發展實際,其核心內容體現在四個“聚焦”,聚焦企業全生命週期,推行集成化服務、深化數字化改革、優化惠企政策兌現,提升政務服務系統性與便捷度;聚焦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保障公平競爭,加強誠信建設,強化要素保障,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聚焦規範審慎的法治環境,固化“企業寧靜日”制度,推行“綜合查一次”模式,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明確“無事不擾、有需必應”監管導向;聚焦暢通高效的政企溝通,搭建機制化溝通平臺,建立社會化監督網絡,構建親清統一的政商關係。
針對《條例》的數字化轉型要求,內江將依託全省“川商通”平臺,圍繞市場準入、惠企政策直達等方面,建設本地特色應用場景,實現涉企服務“一網通辦”;同時起草本地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實施方案,明確數據授權範圍、運營規則和安全底線。此舉將有效釋放數據要素價值,幫助企業合規獲取市場需求、信用信息等數據,降低企業市場調研和信息獲取成本。
《條例》第三十三條建立責令工業企業停産停業報告制度,規範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普遍性停産停業措施。第三十條專門針對涉企行政檢查作出規定,核心在於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不必要干擾,進一步對責令工業企業停産停業報告制度作出明確要求,通過增設“審核把關”程式約束執法行為,避免“一刀切”式的停産停業對産業鏈供應鏈造成衝擊。該規定的設立體現了內江市規範涉企執法、保護市場主體、優化營商環境的堅定決心。
《條例》第三十條對涉企行政檢查作出專門規定,目的在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行為,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不必要干擾,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以往涉企行政檢查中,部分領域存在檢查計劃不透明、多頭執法、重復檢查等問題,不僅增加企業迎檢負擔,還分散企業專注生産經營的精力。為此,《條例》針對性作出規定,從制度層面破解這些痛點,既保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又為企業營造穩定、公平、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條例》圍繞市場主體需求,在政務服務領域作出全面、細緻的規定,在標準化與集成化方面,要求編制政務服務辦事指南,不得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辦事指南規定之外的申請材料,對市場主體從開辦到登出、個人從出生到身後的重點事項實行清單管理,推動跨層級、跨部門集成辦理;在數字賦能方面,依託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推廣電子證照、電子印章應用,探索人工智能精準推送惠企政策;在精準服務方面,設立“企業綜合服務中心(專區)”,清理無依據證明事項,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切實解決企業“證明多”“仲介亂”等痛點。(文 鄧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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