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男孩3歲時被母親棄于毒販家 曾4次被收養

2016-08-11 09:47:01|來源:人民網|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3歲時被吸毒的母親遺棄在毒販家中,毒販被判刑後,毒販母親收養了他。後因種種變故,他輾轉福建廈門後又被收養至福建龍岩一山區家庭,前後共歷經4個家庭收養。12年後,親生父母在漢臺警方的幫助下,終於見到了他。

  3歲時被母親遺棄于毒販家,遭受種種屈辱打罵,後受到好心女士照顧,又因種種變故輾轉廈門後被收養至福建龍岩一山區家庭。12年後,親生父母在警方的幫助下終於找到了自己,此時的他已經長成一個高高壯壯的小夥子,家鄉話漢中方言雖仍能聽懂,卻不會説了。

  重逢

  他雙手緊握

  低著頭沉默不語

  見到父親的時候,劉偉(化名)沒有痛哭流涕,只是格外安靜地坐在父親和被領養家庭的奶奶中間,雙手緊握,低著頭,沉默不語。一旁的父親一邊輕輕拍打著他的肩,一邊試圖將他攬到自己懷中。

  坐在另一旁的,是劉偉領養家庭的姑姑,帶“侄子”見到生父後,她靜靜地坐在另一旁,看著相認的二人,她時不時轉過頭悄悄擦掉眼角的淚水。

  民警在一旁一直提醒劉偉,旁邊正是他的親生父親,但劉偉依然埋著頭,好像旁邊的這個男人只是與自己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這段視頻拍攝于7月21日,僅僅42秒的視頻,是民警在劉偉見到親生父親時拍下的。這是離家12年後,劉偉第一次見到父親,他已經不認識眼前這個父親了。

  遺棄

  吸毒欠債

  她將3歲幼子棄于毒販家

  1999年,漢中人王梅(化名)與年長自己10歲的劉新(化名)相識結婚,並於2001年育有一子劉偉。婚後不久二人之間矛盾重重,根本無法在一起生活,劉新便於2002年告別王梅與兒子,隻身離開漢中前往南方經商。

  因不放心王梅,劉新便將兒子放在了保姆家裏照顧,定期給保姆與王梅打生活費。

  王梅吸毒成癮,單靠丈夫的生活費根本無法保證毒品費用,便打起了兒子生活費的主意。2004年,王梅從保姆家裏抱回兒子,並帶走了兒子剩下的生活費。劉新得知兒子被王梅抱走後,就再也沒有寄過生活費。

  由於王梅吸毒成癮,經常與社會上的人來往,因此時常將兒子寄放在其經常購買毒品的漢中毒販梁某家中。2004年10月,王梅最後一次將兒子放在梁家後,因欠下樑數千元,遂就此消失。

  心酸

  毒販母親去世後

  孩子不知去向

  今年54歲的劉新曾給王梅的妹妹打電話追問王梅的下落,希望能找到自己的兒子,但一直沒有結果。2011年,劉新從南方回來尋找兒子,但連王梅都沒找到。幾經週折,最終通過王梅的妹妹聯繫到了王梅。王梅告訴劉新,兒子放在了梁家。

  劉新從朋友處得知,梁某因持刀搶劫計程車于2007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在漢江監獄服刑。而梁母已于2008年去世。其間,為了尋找兒子的下落,劉新曾託人前往漢江監獄詢問梁某。梁某向劉新索要近十萬元的撫養費,必須錢到賬才肯説,劉新擔心上當不敢打錢。

  在這之後,劉新又私下尋找兒子多年,一直沒有絲毫進展,直到2016年5月初,在幾乎絕望的情況下,劉新與王梅一同到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東大街派出所報案,希望尋求警方的幫助。

  警方了解到,當年劉偉被王梅遺棄在梁家後,王梅就再也沒有回來過,梁某本人由於吸毒販毒等原因,也很少在家,所以孩子基本由梁母照顧,而梁母已在2008年去世。警方還從梁某處得知,孩子是被梁母一位朋友的女兒收養,但對收養人的具體情況卻一概不知。時隔十幾年,梁家當年居住的地方早已是物是人非,詢問周圍住戶,也根本無法提取到有效線索,只能證實當年確實有這樣的一個小男孩。

  曲折

  孩子被毒販虐待

  後被送到廈門

  民警在對梁母娘家勉縣老道寺走訪時,正值梁母姐夫去世,梁母娘家的親戚基本都在。警方從梁母的侄子,也就是梁母姐夫的兒子處得知,有位陳女士有好幾個孩子,所以猜測陳女士家可能收養過孩子。

  據梁母的侄子介紹,60年代初,其父曾和這位陳女士連同另外4人被分到鎮巴支援山區,80年代初幾人回到原籍,父親便回了勉縣老家,而陳姨則獨居漢臺區。但他只聽父親説過陳姨,未見過,更不知道真實姓名,僅聽説她在傘鋪街居住。

  警方通過社區走訪,終於在風景路一小區找到了陳女士。

  陳女士回憶起當年,依然記憶猶新。“當時看到娃的時候,娃正跪在那,身上全是傷,我問他咋回事,他説爸爸打他。”而孩子口中的“爸爸”正是毒販梁某,為了討梁的開心,孩子在梁家的時候一直叫梁某爸爸。

  據陳女士説,梁心情好的時候,就哄哄孩子,稍有不順,就拿孩子出氣。孩子身上青一塊紫一塊,除腳底外全是傷。梁曾經為了讓孩子幫他要錢,將孩子兩根手指之間的皮膚燙傷,後來傷口癒合,兩根手指就長到了一起。

  陳女士有五個女兒,沒有兒子。她證實自己曾經收養過孩子一段時間,回憶起孩子在她家的情形,“娃能吃得很,那麼大點兒,給他弄點肉,吃得乾乾淨淨。”收養了一段時間後,因為種種顧慮,陳女士決定將孩子送回梁家。“快到(梁家)的時候,娃緊緊地抱著我的腿,死命地求我,怎麼也不肯回去。”無奈之下,陳女士又將孩子帶回了自己家。考慮再三,陳女士決定將孩子送到自己在廈門的妹妹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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