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將王村安置房難竣工 違建拔地起

2016-08-15 14:31:36|來源:西部網|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原標題:"城改"壞標本:穆將王村安置房難竣工違建拔地起

  穆將王村,曾是西安市灞橋區實施城中村改造最早的村落之一。由於種種原因,村民拆遷後大部分沒有按時回遷。此間,各種矛盾也因為拆遷集中凸顯。穆將王村“城改”受阻,導致灞橋區一些村落對於“城改”持有恐懼和抵制的心理。

  8月9日中午,36歲的胡緒峰不好意思地告訴一位來訪朋友:“我已經沒錢請你們吃飯了。”

  胡緒峰開的小車,是小舅子的一輛舊“現代”,這輛車是當年小舅子結婚時他給送的,而現在胡緒峰的車基本都被頂債了,只好借小舅子的車開。而他自己曾擁有十余輛小車,價值超過千萬,“那次一次性買了10輛奧迪,挂的楊淩區的牌照,車牌最後三位數為001到010”。

  提到過去的輝煌時,胡緒峰流露出一絲興奮,但是,這種快樂很快就消失了。

  村委會主任換人

  “城改”開發合同遭變更

  2016年8月9日,在西安一家茶秀,胡緒峰回憶起參與穆將王村開發的往事。

  胡緒峰涉足房地産市場已整整10年。他有時覺得自己很富有,他説他有成百上千套房子沒有收回來;有時他又覺得自己債臺高築,欠下數十人的鉅額債務;有時他還覺得很狼狽,官司不斷被數地公安傳喚。胡緒峰時常覺得冤枉,這個曾自稱“陜西最年輕的億萬富翁”認為自己不小心進入了別人設的局。

  胡緒峰介入房地産市場,還要從10年前來説起。2006年8月份,胡緒峰經別人介紹,認識了時任灞橋區紅旗街道辦穆將王村的村主任王安虎。

  胡緒峰説,經過和王安虎交流後,認為穆將王村已經達到當時規定的“城改”條件。2007年3月19日,法人代表為胡緒峰的陜西宏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與穆將王村達成開發協議。

  協議規定,全村約有785畝土地,在胡緒峰修建18萬平方米的多層給村民安置外,除去法律規定的留用土地,其它的土地由胡緒峰自主開發,並由胡緒峰承擔拆遷補償款2500萬元。

  2007年5月12日,“城改工程”正式動工。當年準備修建12棟多層、2棟小高層,除了8棟安置村民外,剩餘4棟對外銷售。2008年8月份,村委會換屆選舉,新的村委會主任上任。胡緒峰説,當時他預感到,新的村委會領導班子上任後,該項目可能會出現問題。

  胡緒峰稱,2009年春節前,就有村委會領導找他要錢,“説是村子要給村民過年發錢”。胡緒峰説,他表示,村委會新領導上任後,一般情況下,會和原來與上任領導簽署合同的開發商産生一些不愉快。他很擔心,答應了這個條件,還會受其他刁難,因此他拒絕了對方的這個要求。

  不久後,新的村委會提出要重新修改開發協議——2010年3月26日,新的修訂協議出臺,“原來我們能開發的大約600畝土地變成420畝,18萬平方米的多層安置房變成15萬平方米的高層,拆遷補償金從2500萬元變成了1.4億”,胡緒峰説,條件變得很苛刻,“安置村民的房屋面積看起來減少了,但是因為是從多層變為高層,實際成本增加了約2個億。”

  對此,胡緒峰一直不同意,還為此停了幾天工,但是,“村民看到停工後就三天兩頭鬧事,不同意也沒辦法,街道辦、區政府也做我們的工作,我們最終還是同意了修訂協議,”胡緒峰説。

  最終,2010年8月10日,穆將王村拆遷全面動工。690戶2775名村民搬遷出老村莊,等待搬進新的家園。

  由於政府積極協調,拆遷順利完工。村子除了3個企業和一個菜市場外,都已拆遷完畢。而在拆遷進行的同時,胡緒峰此前修建的多層安置房已經竣工。

  此外,雖然新的開發協議將居民的安置房從多層改為高層,但是,仍然有三分之一的村民選擇了多層,隨後,在街道辦的協調下,192套多層住房被分配給村民。

  胡緒峰告訴記者,由於各種原因,穆將王村的開發資金鏈斷裂了。

  此間,和蓋樓的施工方衝突不斷。再下來,胡緒峰和一系列公司簽訂融資或借款協議,胡緒峰很多借款都是以公司股權進行抵押。2013年3月19日,陜西宏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從胡緒峰變更為朱某,2015年10月11日晚,朱某涉嫌非法侵佔,被浙江省紹興市警方抓捕。

  胡緒峰認為比資金鏈斷裂更為嚴重的是,自己的後院起火。在他身患食道癌(早期)的時候,一些身邊的得力人員和外界勾結,聯手欲吞噬他的公司,甚至想將他送往監獄。除此之外,令胡緒峰憤怒的是,安置房因為各種原因不能建起來,而一些違法建築卻拔地而起,在交由他自主開發的土地上搶奪地盤。

  8月12日,在胡緒峰的指引下,記者在穆將王村看到,穆將王村家居市場、幾家汽車修理廠、燒烤城、停車場都在熱火朝天地經營著。胡緒峰説,“這些違法的建築,大多是個別新老村幹部在後面遙控經營的。我們辛辛苦苦拆遷後的土地,這些人很快就在上面違法修建房屋”。

  胡緒峰認為,他在開發穆將王村時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被一些新老村幹部刁難,這也與那些人參與非法建築有關,“如果合法的工程順利了,務必影響到非法建築的經營,顯然會損害個別人的利益”。

  胡緒峰説,他當初多次給城管部門、街道辦等舉報此事,城管部門説要查,但是最終也沒有一個結果。

  8月12日,灞橋區城管局副局長王培安説,此處的建築確實都是違法建築,兩年前,城管局也集中查過。隨後,將查處的結果報規劃、土地等部門確認,但最終不了了之。“雖然有的有一些手續,但手續都不全,應該算是違法建築”,王培安説。

  安置房估計年底竣工

  村民回遷時間還難以確定

  8月12日,記者採訪了穆將王村原村主任王安虎。王安虎現在在白鹿原一座高檔書院內生活,他對村裏的事情不願多提起,他現在信佛了。

  王安虎説,起初認識胡緒峰的時候,覺得這個娃娃年輕有為,“就是看他是個幹事的人,所以才決定幫他一把,將村子的開發交給他來做。後來發現這個年輕人好高騖遠,好大喜功”。王安虎説,這個年輕人曾自稱“陜西最年輕的億萬富翁”,他不管錢是從哪來的,先揮霍再説。

  王安虎説,胡緒峰欠的債務太多,估計欠七八十家的材料款或工程款。記者了解到,2015年8月10日,穆將王村的開發主體從陜西宏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變更為陜西佳馨源實業有限公司,至此,從形式上看,胡緒峰和穆將王村的“城改”已經沒有任何關係。

  對此,穆將王村現任村委會主任王建忍説,新的開發商陜西佳馨源實業有限公司來了後,目前的工程都在有序進行中,“估計年底,村民安置房屋都可以竣工”。

  但紅旗街道辦城改辦現任主任楊某表示,不出意外的話,安置房估計年底竣工,因為其它基礎設施不到位,村民回遷時間還難以確定。

  王安虎説,胡緒峰不但欠下了數以億計的債務,而且害苦了穆將王村的村民和一些買樓的業主。

  8月13日,灞橋區紅旗街道辦城改辦原主任駱經濟告訴記者,胡緒峰不但自己失敗了,也害了很多人。材料款和施工方不説,大概開發的商品房有500套左右賣出後,遲遲沒有給人家交房,導致這些業主多年來四處投訴。還有,胡緒峰讓村幹部的威信和政府的信譽都受到影響。

  駱經濟説,據他統計,還有數十村民,因為年齡和疾病原因,都客死他鄉,至死都沒有看到自己的家園重新修建起來。還有村民原本指望回遷後給孩子結婚,但是,目前這些村民都抱上了孫子,回遷還是遙遙無期。

  紅旗街道辦城改辦現任主任楊某説,穆將王村是該街道辦唯一的一個城中村改造項目,這個城中村改造受阻,使得灞橋區很多城中村改造都不敢進行。因為一些村民現在還租住在附近其他村子裏面,其他村子一説到“城改”,就恐懼和抵制,“你看看穆將王村都成了啥了,等穆將王村回遷後我們再拆遷。不管如何,穆將王村已是當地一個‘城改’壞的標本”。

  很多接受採訪的人都讓記者給胡緒峰帶話,“早日回來説清楚穆將王村的事情,不要跑不要躲”。

  在灞橋區紅旗街道辦穆將王街,陜西宏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大門緊鎖,玻璃大門上貼滿了法院的查封告示。胡緒峰説,這些都是開發公司變更後帶來的一系列的訴訟。

  昔日風光無限的胡緒峰也因為開發穆將王村而身陷無盡的官司中:他舉報陜西佳馨源實業有限公司涉嫌詐騙,已經給西安碑林警方報案;胡緒峰起訴西安市工商局的行政官司已經到了西安市中級法院,他認為西安市工商局在有人出具虛假材料後,將他公司法人代表和股權進行變更;渭南市中級法院還在審理一起胡緒峰起訴西安市政府的行政訴訟,胡緒峰認為西安市政府違法將穆將王村“城改”的開發主體,從陜西宏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名下變更到陜西佳馨源實業有限公司名下;還有和另外幾個公司的股權之爭已經將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

  8月14日,胡緒峰説,他有一天最終會以開發商的角色重返穆將王村的,“我不是逃避而是選擇如何回來,我現在回到穆將王村什麼身份都不是,如何面對大家,對於穆將王村,我會給他們一個交代”。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