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中村的電費為啥那麼高?

2016-10-31 09:49:56|來源:三秦都市報|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即便是階梯電價,也不至於一度電要收1.5元吧?説起自己租住的房屋,在北郊井上村租住的外地務工人員王先生一臉無奈。而更令王先生感到無奈的是,這還不是最高價,更有一度電要收2元的情況。城中村租戶被徵收高電價成為“潛規則”,這是真的嗎?租戶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日,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調查 私加電費租戶叫苦

  王先生是一名在西安打工的外地人,主要從事一些家電維修的工作,在西安也有10多年時間。他告訴記者,因為打工沒錢才住城中村,但令他想不通的卻是這裡的電價高達1.5元/度,比很多高檔小區的電價還貴,這使得他本來就困窘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其實我租住的這裡,一度電1.5元還不是最貴的,有的房東一度電要收2元。”王先生説,他在西安很多的城中村都租住過,其實這樣的情況非常普遍,並非個例。前幾年,他在長安區租房居住,電價普遍在1元至1.5元/度,高出陜西居民用電價格的好幾倍。

  這種情況究竟是個例還是普遍現象呢?記者分別前往了三環內外包括魚化寨、西辛莊在內的多個城中村,了解到西安市城中村的高額電價並不是個例,而是普遍現象。西安大部分城中村的房東私自將向租戶徵收的電費定價在1.5元至2元/度,對此,村裏的租賃戶雖然有意見但是為了租到房子只能無奈接受。

  説法 電價高是因為要承擔公攤

  為什麼城中村會出現比別處更高的電價呢?記者昨日來到王先生居住的井上村,以租房為由在村子裏詢問了多位出租房屋的村民。其中一位村民告訴記者,“村裏是租戶處裝有分表,我們那有總表。每月電錶度數各分表計算後,按1.5元/度的電費向租戶徵收電費。公共面積,如樓梯、走廊等面積的電費損耗並沒有反映在分表上,但是我們作為房東,卻要承擔這部分的電費。因此,我們將這部分電費分攤在各租戶上,才會對租戶收取比居民電價高一些的電價,租戶對此也應該要理解我們的行為。”

  對於這樣的解釋,王先生埋怨道:“城中村裏,自從實行階梯電價後,一直都是1.5元/度的電費,房東只是説政策就是這樣。由於自己平時用電不多,所以也就不太計較。但是,這麼高的電價就沒有相關部門管管嗎?因為階梯電價已經實行兩年多了,並且物價局曾專門就城中村亂漲電價問題下發通知,但政策僅僅只停留在紙上,租賃戶被宰的現象並沒有改變,對此,我們究竟該怎麼辦?”

  算賬 租房大戶靠漲價每月多賺上千元

  其實在記者調查中,有不少租戶也向記者反映,城中村電價瘋漲的背後,反映出房東挾改革以謀私利的普遍心態。

  有人專門為此算了一筆賬。假設房東是“一戶一表”用戶,他的電錶總表數每月為2000度,房客為30戶。

  根據階梯電價方案,“一戶一表”用戶第一檔電量標準按每戶每月180度確定,電價仍按0.4983元/度執行;第二檔電量標準按每戶每月180~350度確定,電價提高到0.5483元/度;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351度以上,電價提高到0.7983元/度。

  按照四捨五入計算,房東一個月需繳納電費為:180×0.49 170×0.55 1640×0.80=1494元。房東收的電價是1.5元/度,他從30戶房客手中一個月收上來多少錢呢?答案是2000×1.5=3000元。與其繳納的1494元電費相比,房東從中獲取的利潤在1500元左右。

  其實在2年前,西安市物價局對於城中村電價有過明確規定,在考慮到居住在城中村的租賃戶,大多數是低收入群體,經濟承受能力差,中省均出臺了有關城中村電價的政策規定,明確城中村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並在電價政策上給予適當照顧和優惠,由供電部門按照0.5109元/度與出租戶結算。如果按照這個價格來計算,房東從中獲取了利潤就更高。

  律師 私自加價不合理

  那麼,針對城中村房東私自加收電費的行為,租戶們該如何維權?智冠律師事務所何睿律師告訴記者:電價由國家定價,城中村房東私自加價行為顯然不合理。城中村的租戶大多為低收入群體,他們的生活負擔較重,對價格十分敏感,高額的電價也增加了他們的生活負擔。房東所稱的損耗用電部分,應該清晰明示公攤電費部分,做到更公平的分攤,而不是隨意加價。

  就城中村電價問題,承租人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就電價、繳付方式作出明確約定,一旦出租人擅自加價收費,且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不成時,承租人可憑有關電費結算證據向物價局舉報,甚至向法院提起訴訟。記者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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