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施工時受傷因賠償起糾紛 沒簽勞動合同醫藥費誰來付?

2016-11-16 15:49:41|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烏旭洋躺在病床上(代紅玉 攝)

  國際在線陜西頻道報道(代紅玉):“工地老闆拖著不賠償,我也沒簽勞動合同,真不知道賠償問題咋解決?”。11月11日,咸陽人烏旭洋在西安市一工地施工時受傷,住院後工程承包商給了部分賠償費後,便以他受傷是自己操作不當為由拒付後續費用,烏旭洋一家認為承包商在推卸責任,但由於沒簽合同,他不知道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保護,後續的醫療費又該找誰要?

  傷者:

  醫療費用已花13000  沒簽合同該咋辦

  11月11日早晨8點多,咸陽人烏旭洋像往常一樣來到位於太華路立交下的工地上班,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切割機切割石頭時,不料被切割機的反力衝擊割傷鼻子和唇部,隨後血流不止。事故發生後,工程承包者馮某把烏旭洋送去了離工地最近的唐城醫院止血。聽聞消息後,烏旭洋的妻子和在西安某家醫院從事醫護工作的妹妹烏敏趕到了唐城醫院。

  看到烏旭洋臉部傷情嚴重,烏敏便和馮某商量將烏旭洋轉到了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在交大二附院檢查後,醫生表示烏旭洋的傷情比較嚴重,如果在他們醫院手術,傷口完全縫合的難度很大,建議家屬將病人轉到西京醫院治療。

  事發當日下午1點左右,烏旭洋被轉至西京醫院,期間馮某離開醫院説去籌錢但遲遲未歸,烏旭洋的家屬擔心耽誤治療,便和家人一起借錢交了1萬元的手術費。下午3點多烏旭洋被推進手術室後,馮某才拿著3000元返回,交了住院費。

  在隨後幾天的治療中,馮某前後兩次又給了烏旭洋共4000元。當家屬提到之前墊付的1萬元手術費還未給齊及後續治療費時,馮某稱受傷是烏旭洋自己施工不當導致的,他已經沒錢可給了。

  烏旭洋的病例上寫著:可見鼻小柱以及左鼻翼處有一條長約6釐米的傷口,左鼻翼軟骨斷裂,鼻中隔軟骨部門斷裂,鼻小柱整體與皮膚剝離......診斷結果為,“鼻部刀割傷,左口唇皮膚撕脫傷”。“事故發生後,馮某前後一共給了7000塊,但我們已經花了13000多。”烏旭洋説。

  11月15日,烏旭洋獨自一人躺在西京醫院整形科的病床上,他説出事五天以來,工程承包者馮某在他和家人的電話催促之下共出現了2次,“對方不是關機,就是不接電話。我的家人沒辦法只能在工地等他”。

  據烏旭洋的妹妹介紹,後期烏旭洋還需要進行傷口修復,如果修復不好,可能還要進行二次手術除疤,醫生告訴家屬後期修復和除疤總共還需要一萬多元的費用,可是馮某卻拒絕再給治療費。“我們都是臨時工也沒簽合同,遇到這樣的事情不知道該咋辦?”烏旭洋發愁地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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