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確秦嶺環境保護範圍農家樂不得違法佔地

2016-11-29 08:55:57|來源:西安晚報|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記者昨天從市政府獲悉,《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已經審議通過,正式公佈,共45條措施。其中對在秦嶺拍攝電影、電視、廣告或舉辦其他大型活動做出了規定,同時對農家樂經營者、戶外愛好者等應承擔的責任也有了要求。

  明確西安市秦嶺環境保護範圍

  根據《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西安市的實際,我市制定了《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簡稱辦法),以加強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辦法中明確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範圍四至界限為:東、西、南至本市行政界限;周至縣、戶縣、長安區行政區域內北至107省道以北一千米;藍田縣行政區域內,北至107省道;灞橋區行政區域內北至灞橋區臨潼區交界,南至灞橋區藍田縣交界,西至沿陰坡村、下魯峪村西界至柿園接二網路,沿二網路至新興王柯寨段南延伸線至灞橋區藍田縣交界,東至灞橋區行政界限;臨潼區行政區域內,南至臨潼區行政界限,北至西臨城市快速幹道臨馬路至臨藍路,其中陜鼓廠至華清池段北至驪山坡腳線,西至臨潼區灞橋區交界,不含西安臨潼國家旅遊休閒度假區規劃範圍。

  農家樂經營者不得砍伐林木當燃料

  對生態環境影響重大、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可由市或者相關區縣人民政府根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需要,組織聯合執法。這些情況包括:非法探礦、採礦;違法建造房屋、亂搭亂建棚房等違法建設;污染水源地;破壞耕地、濕地、林地;破壞水土保持設施、水土保持林或者破壞地貌、植被;非法捕撈、捕殺野生動物;其他重大違法案件。

  在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內拍攝電影、電視、廣告和音像資料或者舉辦其他大型活動,舉辦單位應當向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後,按規定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批。活動舉辦單位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活動對秦嶺生態環境的影響評估、環境保護措施和活動基本情況等資料。

  農家樂經營者應當遵守有關規定,即不得違法佔地或者佔用河道經營。按規定處理和收集生活污水、垃圾,不得隨意排放、棄置。優先選擇清潔能源,不得砍伐林木作為燃料。

  管理部門應劃定穿越、攀登路線

  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應當根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以及戶外活動情況,劃定旅遊景區外穿越山嶺、攀登山峰的路線和露營地,並向社會公佈。從事穿越山嶺、攀登山峰等戶外活動的人員,應當按照公佈的路線開展活動,並將産生的垃圾帶離。

  相關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在峪口和硬化道路的峪道,設置垃圾收集設施,配備保潔人員,保持環境衛生整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範圍內的旅遊景區,應當設置機動車停放點。景區管理機構可以採用新能源車輛運送遊客,減少尾氣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

  保護工作不力 責任人將被約談

  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應當嚴格執法,對發現的違法行為,按照各自職責,依法進行處理。鼓勵單位和個人對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單位和個人發現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有權向監察部門舉報。

  西安市人民政府建立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約談制度,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履職不到位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行政管理部門對相關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並在新聞媒體上公佈約談過程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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