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點督導並治理校園欺淩和暴力行為

2016-12-16 10:18:12|來源:人民網|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網站獲悉,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專項督導暫行辦法》,今後將通過日常監督、地方自查、實地督導三種方式開展專項督導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産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項制度的建立,將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健全中小學安全保障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學校安全風險防控能力。下一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還將督促並指導各地參照《辦法》制定本地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專項督導具體實施方案。

  《辦法》主要包括6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督組織管理。檢查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建立中小學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崗位安全職責,落實資金、資源情況。

  二是督制度建設。檢查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設情況,中小學“三防”能力建設情況。

  三是督預警防範。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建立和預警公告情況,中小學安全教育、安全風險預防工作落實情況。

  四是督教育演練。檢查教育等相關職能部門指導、參與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情況,中小學開展安全專題教育、組織應急疏散演練情況。

  五是督重點治理。檢查教育等相關職能部門、中小學對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園欺淩和暴力行為、涉校涉生違法犯罪和心理、行為諮詢與矯治等重點問題的預防與應對情況。

  六是督事故處理。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學校安全事故應對、處理與責任追究機制建立健全情況,組織實施事故救援、調查、善後處理和責任認定、追究情況。(記者 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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