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良法院輾轉千里保財産 歷經寒暑年底結案

2016-12-28 09:04:54|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國際在線陜西頻道:近日,閻良法院審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該案件還要追溯到2016年的8月份,李飛以民間借貸為由將張剛和王玉起訴到法院,要求兩被告向其償還借款本金2355000元及利息。承辦法官在第一時間製作好法律文書準備送達時,李飛突然提出追加被告某模板公司。因該模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張剛,且部分款項也用於模板廠的生産,承辦法官從利於查清案件事實的角度出發同意了李飛的追加申請。後李飛又申請訴訟保全,請求保全張剛名下的資産及應得收益,經審查後法官作出准許保全的決定。然而李飛申請保全的車輛和應得收益分別在山西和廣西,因該案案情緊急,如果不及時採取保全措施,則不利於案件的後期執行,於是法官輾轉兩地進行保全。

  8月份的西安如同火爐一樣,而遠在南方的廣西更是濕熱難當。辦案法官到達南寧時已臨近晚上12點。第二天一大早,承辦法官前往車管所辦理相關查封手續,順利辦理完保全手續後,接著又前往太原保全張剛在中鐵某工程有限公司的應得收益。在向中鐵公司的負責人表明來意後,負責人積極的配合法院的工作,將應得收益予以凍結。經過三天的奔波,保全事項順利辦結。在向雙方當事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後,案件正式進入了實體的審理。

  庭審中,雙方的爭議焦點是李飛與張剛是否存在借貸關係,王玉和模板公司是否承擔還款責任。從雙方提交的證據直接證明張剛向李飛借錢的事實只有799804元的銀行轉賬憑證,而剩餘借款只能通過間接證據例如通話及微信語音記錄進行證明。 辦案法官結合間接證據及雙方交易習慣等確認了張剛向李飛借款的事實,隨後迅速作出裁判,及時的解決了原被告雙方的矛盾。

  李飛在拿到判決書後來到法院,將一面寫有“公正執法,清正廉潔”的錦旗送到辦案法官手中,激動的説:“我要謝謝承辦法官,你們處理的案件公平公正,是真的為民司法,通過這次的案件我也學到了不少法律知識,以後一定要完善相關借貸手續,儘量減少矛盾的發生。”(供稿人 賈柳  編輯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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