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一銀行員工違規放貸 致260萬無法收回獲刑

2017-01-03 09:37:45|來源:西部網|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原標題:延安一國有銀行員工違規放貸 致260萬無法收回獲刑 

  在受理貸款時未經核實,款項貸出後又未對資金流向、貸款用途進行跟進確認,最終致近260萬貸款無法收回。近日,洛川一國有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又2個月。

  近日,經黃龍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原係某國有銀行洛川支行負責黃龍海星公司貸款的客戶經理。2010年7月,海星公司向洛川支行申請農業小企業貸款過程中,海星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和自然人王某,以貸款收購當地蘋果為由,向該行提交申請準備貸款350萬元,並用海星公司房産作為抵押。被告人劉某在受理該筆貸款申請後,並未對該筆貸款申請事由進行核實,便形成報告逐級上報,最終支行審批同意發放該筆貸款。在貸款發放後,劉某也未對350萬貸款的資金流向和貸款用途進行跟進確認,而李某和王某並未將該筆貸款用於收購蘋果,而是用於清還公司前期貸款、欠款以及二人的個人借款等。洛川支行得知後,于2011年7月在洛川法院起訴,要求李某和王某返款該筆貸款,2013年5月30日洛川支行追回90.8萬元,但至今仍有259.2萬元未追回,給國家財産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法院在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的行為已構成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張林)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