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發佈《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 2月10日起正式實施

2017-02-08 15:39:56|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發佈會現場(陜西省質監局供圖)

  國際在線陜西頻道報道(王偲瑤):2月8日,陜西省品質技術監督局就《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61/T 1061-2017)(以下簡稱《標準》)召開新聞發佈會。據了解,此標准將于2017年2月10日起正式實施,陜西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工作人員表示,初步估算,標準實施後,陜西省將有78%的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受到更加嚴格的標準限制,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將在現有水準上削減至少20%以上。

  揮發性有機物加劇PM2.5形成  發佈標準向霧霾宣戰

  霧霾的形成離不開PM2.5的“巨大貢獻”,PM2.5的形成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揮發性有機物,簡稱VOCs。陜西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大氣污染環境所所長陳潔在接受採訪時説:“揮發性有機物在工業上,主要來源於大量溶劑的使用。例如機械行業的噴塗、木質傢具的噴塗以及電子行業用到的溶劑。有一些企業在生産過程中也會産生揮發性有機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到大氣中後會參與化學反應,轉化生成顆粒物加重對霧霾的影響。”陳潔表示,目前經過對顆粒物的分析發現,其中大約30%的成分是由於揮發性有機物發生化學反應轉化生成。再者,揮發性有機物對於夏天産生的臭氧污染,也有一定的影響。所以要控制臭氧污染也要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

  據了解,揮發性有機物主要來源於化工、醫藥、電子製造、傢具等行業。為了嚴格控制這些行業的污染物排放,切實加強這些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陜西省質監局聯合陜西省環保廳,積極謀劃、主動出擊,根據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排放特點以及污染控制技術發展水準,組織有關科研單位制定了本標準。

  據了解,初步估算,標準實施後,陜西省將有78%的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受到更加嚴格的標準限制,所涉及的汽車整車製造、印刷、木質傢具製造、醫藥製造、電子産品製造、塗料與油墨及其類似産品製造、橡膠製品製造、表面涂裝等8個主要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減排總量可達65%以上,全省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將在現有水準上削減至少20%以上。

  現有企業給予1年過渡期   2018年2月10日達到標準

  陜西省質監局副局長高陽表示,本次發佈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對8個主要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的適用範圍、排放限值、工藝管理要求、監測要求等作了詳細規定。陜西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大氣污染環境所所長陳潔説:“此次《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是高於國家標準的,例如汽車行業,我們對它的非甲烷總烴的控制限值是40毫克/立方米,但是國家標準限值是120毫克/立方米,所以這次的標準加嚴很多。全省印刷、木質傢具製造,表面涂裝等8個行業的非甲烷總烴最低去除率指標均高於國家標準和兄弟省市地方標準;印刷行業增加了乙酸乙酯控制項目;醫藥製造、塗料與油墨製造、印刷行業增加了特徵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塗料與油墨製造行業增加了甲醛、乙酸酯類等限制要求。

  “而且我們針對地域進行特殊描述,關中地區污染嚴重,標準也會更加嚴格。同時,此次標準也強化工藝過程的管理,由於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在一些行業主要是遺散性的排放,即不是有組織的排放,因此控制起來比較困難。故我們在工藝管理中提出要求,例如説産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具體設備要進行密閉。這些氣體通過密閉裝置排放出去,再通過處理設備控制,”陳潔説。

  據悉,此標準自2017年2月10日起實行,對“現有企業”和“新建企業”實行了分類管控,明確新建企業必須立即按照標準要求執行,“現有企業”給予了1年過渡期,即現有企業2018年2月10日起達到標準要求即可。

  未達標者將按相關法律依法處理

  陳潔介紹道,由於揮發性有機物是一種無組織的排放,比較難監管。故後面會對揮發性有機物使用的溶劑以及整個原材料進行完備的記錄,此舉利於環保部門監管。

  如果企業未按照標準執行,環保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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