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一小區業主貼公開信要“攆走”物業 為啥?

2017-02-22 09:37:44|來源:西部網|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眾所週知,業主和物業的關係向來都是比較微妙的。最近,一群自稱是業主的網友在網上,發佈了一份細數物業“七宗罪”的公開信。記者了解到,這些網友都是咸陽市渭城區一個小區的業主,在面對嚴格的物業管理,業主們紛紛覺得受到了物業不公正的對待,使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無奈之下,業主只好通過公開信的形式向物業討個説法。

  僅靠溝通難維權 業主貼出公開信要“攆走”物業

  趙女士是咸陽迎賓大道上一個小區的業主,去年12月就已經收房。雖然裝修已經到了尾聲,但提起近兩個多月的時間裏,和物業不快的經歷,她還是非常難受。

  小區業主趙女士:“我也給他交了物業費了,按理來説我現在就是業主了,物業就應該做到服務的這些,我覺得他收了這麼多費用,沒有給我們起到物業服務(的作用),而是收了這些錢,用來打壓和管理我們業主。”

  本應該是服務業主的物業方,怎麼會變成業主口中強硬的管理者?在一段趙女士向記者提供的視頻中可以看到,因為裝修關係,需要用車運輸沙子和水泥,業主和物業方卻因為運輸工具的問題發生了爭執。

  小區業主:“你領導的意思是,我這車他不讓進,三摩或者蹦蹦車讓進,但是我沒有三摩和蹦蹦車。”

  在視頻中可以看到,最終的結果是業主不得不通過小推車,一趟一趟把裝修材料運到目的地。

  小區業主雷先生:“我這個沙子水泥進來以後,小區的物業不讓進,不讓業主的沙子水泥進,(物業)在公共區域,亂搭亂建,按道理小區裏的公共區域都屬於業主的,他現在就沒有和業主協商,他就是哪個經銷商給他掏錢,你來就是可以在這建。”

  同樣,在小區內的公共區域,臨時搭建的活動板房張貼著正在招租的信息。而諸如此類的問題,都羅列在了這封公開信中,並要求物業方對其中的七項問題立即妥善處理,否則業主將會聯名驅逐物業。一些業主表示,之前他們就各種問題和物業方進行過溝通,但收效甚微,採取公開信的形式也是無奈之舉。

  小區業主雷先生:“反映過,但是效果不大,你當時反映了,他松一下,讓你進,過兩天就又不讓你進了,希望物業這塊能積極配合業主 交房收房裝和修能順利暢通。”

  物業:矛盾多源於還在施工中 律師:不得強迫業主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逐步完善,業主維權意識的增強,業主遇到問題後解決的途徑也多了起來。由於這個小區目前還沒成立業主委員會,對於物業的不滿,他們只好通過聯名公開信對物業的種種侵權行為進行“討伐”。那麼,業主的權益究竟如何保障?他們訴求可以解決嗎?

  在兩個多月的過程中,業主頻頻將各種意見向物業方進行了反映,但始終沒有有效的改善。那麼,物業方對於業主的質疑又是怎麼看的呢?

  物業公司負責人:“我們也不是説業主只能在這裡面買,也是讓外面進,但是外面進你不能説是不裝袋,一車沙子嘩就給我倒進來了,他們來了就説是必須沙子裝袋進來,因為包括電梯沒有監控設施,單元沒有攝像頭,所有的公共設施,電梯也是包括在裏的,而且我們還有個規定就是説,道路施工全部完畢以後,全部施工人員全部撤場以後,我們也按照相應的規定做一個調整。”

  這名負責人表示,因為小區物業方屬於前期物業的提前入住單位,目前小區的整體施工還沒結束,所謂對於業主的種種約束,主要是基於對小區整體配套設施還不夠完善的考慮。

  物業公司負責人:“前期入住是所有的道路,你的所有的公共設施都是完善的,沒有在這個小區裏的施工,人就是要溝通的,你不溝通,解決不了問題的,前期物業肯定是要是和業主,産生一種磨合的,在磨合當中,我們去解決問題,肯定是我們做的工作也沒到位,也有(問題) 這都是不可否認的。”

  負責人表示,會在三個工作日內,給目前已經收房的100多戶業主就公開信上描述的問題,做出滿意的答覆。

  陜西洪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磊:“業主在裝修房子的期間,對運用的沙子,沙石是有權自主選擇供應企業或供應人的,那麼作為物業,服務企業來説,是無權阻止業主這種權利。”

  根據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解聘物業服務企業需要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記者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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