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曲江名城買房首付交了 開發商“不賣了”

2017-05-23 09:41:17|來源:西部網|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西安市民蔣女士最近遇到一件窩心事,她3月份在綠地·曲江名城買了一套房,交了11萬首付款,4月份卻被開發商告知來退房,因為領導通知“不賣了!”

  市民:首付交了開發商反悔不賣了

  “如果四、五月份西安的房價突然下降了,開發商還會讓我退房嗎?”説起自己買房的經歷,蔣女士很是無奈。3月16日,她以6398元/平方米購買了綠地·曲江名城一套88.6平方米的商品房,並繳納了11.6萬元首付款。交錢時,她還跟銷售開玩笑地説:“這就交錢了,不能反悔了哦!”銷售説:“反悔是要交違約金的。”當天,銷售還表示,公司內部手續走完後,一兩周內就能完成整個購房手續,若以前未貸過款,按揭貸款手續也辦理得比較快。同時,銷售人員還讓蔣女士將自己公積金賬戶的首頁截屏發給了她,説是辦按揭貸款時需要這些資料。

  蔣女士説,原本以為對方很快會通知她辦手續,可交了首付款第二個星期,她詢問銷售進展時,對方表示房子手續有點問題,讓等通知。可之後蔣女士數次聯繫對方,銷售均表示沒有結果。

  在多次催問後,4月26日,綠地銷售人員主動聯繫了她,稱領導明確答覆了,説房子賣不了,原因她也不清楚。她可以做的就是辦理退款,交多少退多少。蔣女士並不認可,並將訴求告訴銷售,請她轉達,看領導如何處置。但直至昨日(5月22日),綠地方面再未聯繫過蔣女士。

  蔣女士氣憤地説,兩個月的時間,西安的房價持續上漲,若退房再買同地段的房子,房價上漲的差價這個損失誰來補償?

  5月19日,記者同蔣女士來到綠地·曲江名城銷售部,當時給蔣女士簽訂購房協議的銷售顧問説,蔣女士所購房為工程款抵衝房,領導説賣不了,她也沒有辦法。

  這是否與近期部分區域商品房價格上漲有關係呢?該銷售顧問稱,蔣女士買房時是上面領導通知讓賣的,賣不了也是接領導通知的,至於具體的原因她並不知情。

  後期將如何處理呢?該銷售顧問説,公司現在給出的意見是,退還蔣女士交付的11.6萬元首付款。

  賣房給蔣女士的銷售顧問是代理公司的員工還是開發商的員工呢?昨日(5月22日)上午,綠地控股集團西北房地産事業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綠地·曲江名城的銷售顧問是他們公司的職員。

  律師:開發商應雙倍退款

  並賠償漲價所造成損失

  陜西法智律師事務所李佳斌律師認為,開發商與消費者之間達成的購房合意及交付定金簽訂購房協議的行為,可以認定雙方之間存在定金合同,該合同係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他認為,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本案係定金合同糾紛,開發商收取消費者購房定金後,又拒絕向消費者出售房屋,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向消費者賠償因房價上漲所遭受的損失。(記者 陳思存)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