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交了多年物業費 買的房被別人裝修

2017-08-30 18:11:50|來源:西部網|編輯:王菲|責編:董健雄

  律師桂先生遇到他從業來沒遇到過的奇葩事——自己5年前買的房子,也一直繳納著物業費,但沒有入住。當他近日到房子時,卻發現房間內有人正裝修。

  自己的房內有陌生人裝修

  這件事得從2012年8月説起。

  “在咸寧西路上有一個叫咸寧國際的現房樓盤,後來又叫過興慶宮館、樂居都會時尚MALL等名稱。”桂先生回憶,由於開發商與施工單位在施工款方面存在糾紛,最後商定開發商出售房屋支付施工款,“房子還是從開發商手裏買,施工單位直接從開發商賬上把錢轉走。”桂先生説,由於當時房屋限購,他暫將房子挂在乾女兒牛女士名下,當時還買了兩個車位。“當時簽了購房合同,繳了錢,但並未辦理網簽手續,未在房管局備案。”

  “大概在2015年更名到我名下,房子因為不住,一直也沒有裝修。”桂先生説。買房子後他幾乎沒去看過,就連物業費都是通過銀行系統繳的。桂先生的繳費單據顯示,2012年至於2015年他都在繳費,“物業費繳到了2016年8月。”2017年,西安樓市行情見漲,桂先生想賣掉房子,遂委託仲介公司帶客戶前往看房子。6月12日,當仲介帶著客戶敲開房門時,驚訝地發現,竟有工人在裝修房子。自己購買且繳物業費多年的房子竟有陌生人在裝修,這讓桂先生一頭霧水,感到震驚和憤怒。

  開發商:工作失誤將協調解決

  “我找到開發商陜西秦建房地産開發公司的幾位負責人,他們承認是他們的責任。”桂先生説,“他們説,等到再賣了房子,回籠款項後,按市場價給我房款。”對此,桂先生表示認可,但這一等就是兩個多月,開發商始終稱款項未回籠。

  桂先生説,他曾去敲門見到另一個“房主”,對方稱早在2016年1月就從開發商手中買得此房,並於當年8月取得産權證。

  桂先生與開發商方面的幾名負責人協商此事,並取得了一些錄音證據。錄音顯示,該公司李姓銷售負責人稱因沈總(音)與桂先生相熟,桂先生曾委託沈總售房,所以售房是沈總所為。然而,當桂先生聯絡到沈總時,沈總當場否認,“我怎麼可能把你的房子賣了,我想賣也得能賣得了啊。”在多段錄音資料中,該公司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均提到要解決此事,但要等再賣掉房子回款以後。此後,桂先生曾同時當著李經理和沈總兩人的面再交涉此事,兩人一再承認錯在他們公司,會積極解決。

  昨日(8月29日)下午,記者聯繫到該公司李姓銷售負責人,他表示,此事正在協調解決,“就是他跟我們領導口頭有約定委託我們賣房,但因為跟領導熟就沒簽書面東西,現在他(桂先生)不承認了。”對此,桂先生明確表示,自己雖與沈總熟悉,但並未正式委託該公司售房。該公司更高層負責人稱,出現問題是因為與銷售代理公司之間的工作失誤,將協調解決。

  律師觀點

  開發商行為或涉刑事犯罪

  “這並不是簡單的一房兩賣,而是物業公司與開發商共同配合、惡意侵佔業主財産的案件,應當已涉嫌構成刑事犯罪。”北京大成(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櫻音分析。

  所謂一房兩賣或者多賣,是指開發商將一套房屋分別與兩個以上購房人簽訂買賣合同,將一套房屋賣給多個購房人的行為。現在的情形是陜西秦建房地産開發公司不僅已經在2012年8月將房子賣給桂先生,而且通過物業公司給桂先生辦理了房屋交接手續,此後桂先生已經繳納物業費數年之久,從法律上講物權已經轉移,只待通過房屋管理部門完善物權備案登記。因此,物業公司與開發商所銷售的是桂先生的房子,由於開發商與不知情的購房人簽訂合同並很快辦理了房産證,因此,這種惡意侵權行為直接導致桂先生的房産無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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