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式房子咋收暖氣費 業主:躍層上無取暖設施不該乘系數

2017-11-08 10:21:48|來源:三秦都市報|編輯:李妍|責編:董健雄

  昨日,高陵區、榆林市等地的小區業主反映供暖中遇到的煩心事。

  躍層無取暖設施 業主認為不該乘系數

  家住高陵區涇渭上城小區的康先生説,自家的房子有躍層(即兩個樓層,不完全是嚴格意義上的複式樓),總面積大約71平方米,天花板到地板的高度為4.8米,躍層上沒有供暖設施,可暖氣費卻要乘以系數。

  康先生説,如果不乘以系數的話,自家71平方米的房子,暖氣費每平方米5.5元,一個採暖季是1562元,但物業和供暖公司説,根據物價部門的建議,因為房子層高超過了3米,所以要乘以1.6倍的系數(層高4.8米除以3),也就是要交2499.2元,多交937.2元。去年,大家對此有意見,最後協商的結果是乘以1.3的系數。

  今年,意外情況又發生了,説是又要按照1.6倍的系數來收取暖氣費。康先生等人不樂意了:“我家的躍層上沒有供暖設施,不應該乘以系數。有的業主在躍層上私自裝了取暖設備,這種情況按系數來交費無可厚非。”

  積極協商 採取兩種收費方式

  記者聯繫到為其小區供暖的熱力公司,相關人士表示,相關單位進行了積極協商。對於在躍層上裝了取暖設施的該小區用戶,高度超出3米的,取暖費要乘以系數1.6。對於沒有在躍層上裝供暖設施的,躍層上的面積按照空置房面積只收取30%的基本熱費。

  業內人士説,按照相關規定,暖氣費是按照建築面積收取的。雖然不是每個房間都有暖氣片,但暖氣會在整個房間內進行熱傳導,所以對於普通住宅按建築面積收費。近年來,複式住房增多,由於複式住宅實際用暖面積大於建築面積,層高超過3米的供暖費應該乘以系數。綜合供熱行業、其他城市的相關規定,西安物價部門曾建議系數以複式住宅實際層高(從天花板到地板的高度)除以3為宜,即複式住宅採暖費用=系數×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採暖費。

  業主説供暖停了 物業説限制了溫度

  業主李女士説,小區物業收業主暖氣費每平方米3.6元,而實際情況是,根據供熱公司的通知,每平方米只收3元,住戶們對此有意見,現在暖氣停了五六天沒人管。

  為何每平方米多出0.6元的採暖費?“物業解釋説是交了公攤(樓道)的暖氣費。”業主張女士説,有的人按漲價後的價格交了,有的人沒有交,現在情況是整個小區都沒有供暖,已經交過的供暖費也退不了,都一個星期了,物業一直回復在商議中。多位業主向記者提供了供熱公司和小區物業發佈的供熱通知的照片,二者費用相差每平方米0.6元。

  11月6日15時,記者撥通中央公園小區的物業電話,“我們從10月25日到現在一直都在供暖。”物業人員説,除了中間維修管道停了幾次之外,都正常供暖。至於每平方米上漲0.6元的費用不予解釋,説是找經理,記者留下電話希望經理在16時之前回復,一直未接到回復。7日,記者再次聯繫物業,工作人員卻回答,最近沒有供暖。給記者提供了一個負責人的電話,該負責人則説,因為費用問題,沒有簽訂供熱合同,導致11月2日開始小區暖氣溫度下降,並表示:“沒有停暖,只是限制了溫度。” (姬娜 胡榮 馮翠紅 霍宇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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