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申請"不用暖"卻被限用水電 物業稱為防“蹭暖”

2017-11-30 09:46:49|來源:西部網|編輯:王菲|責編:董健雄

  

  物業貼出通知,如果使用水電就必須繳納全款取暖費。

  近日,家住西安鳳城八路EE康城小區的劉先生遇到一件煩心事。因為一家人在小區內居住的時間不多,他就向物業公司申請了今冬不用暖,交納了30%的基礎熱費。沒想到物業卻要求在供暖期間他們家不能使用水電,如果使用就必須補繳全額的取暖費。

  業主:申請不用暖就不讓用水電?

  劉先生告訴記者,因為有別的住處,一家人冬天不在小區內常住,4個月供暖實在浪費,因此他今年提交了不用暖申請。“我們只是偶爾回來住幾天,在家住的時候可以開空調取暖,這樣比較划算。”

  但是物業卻跟劉先生説,申請了不用暖就只能用3噸水,5度電,超過就要全額繳納取暖費。“我覺得這很不合理,就算我常住,就是不想用暖氣,就想用空調取暖,這樣不行麼?不用暖氣和住不住有什麼關係。”

  11月29日上午,記者來到了EE康城小區,找到了物業——西安榮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康城服務部。

  在物業辦公樓前張貼的《通知》上記者看到,小區暖氣費分為住和不住兩檔,分別為5.8元/平方米每月和1.74/平方米每月。物業公司要求不用暖的業主提前申請,之後物業將對業主家的水電錶進行抄表,同時關閉暖氣閥門並鉛封。不用暖業主,供暖期間水電錶數值發生變化則視為常住戶,需補繳全額暖氣費。

  物業:熱力公司要求 為防住戶“蹭暖”

  對於劉先生反映的“只要住人就必須全額繳暖氣費”的情況,物業服務部丁經理表示,是熱力公司的要求,目的是為了防止業主“蹭暖”。

  “有些住戶覺得左鄰右里都用暖氣,自己家也會被傳熱,所以可以不用,‘蹭暖’過冬。所以,我們就出現了只要水電錶走表就算實際用暖,需要全額繳費的規定。”丁經理説。

  “而且這也不是我們物業的規定,是熱力公司的要求。”丁經理解釋説,業主的水電暖氣等費用物業都是代收代繳。“交多交少我們都無所謂,我們不收也可以,明年熱力公司來核查的時候,業主自己給熱力公司解釋清楚就行了。”

  熱力公司:不存在類似規定

  針對物業的答覆,EE康城小區的供暖企業——西安市熱力總公司工作人員卻表示,他們公司不存在類似規定。“我們熱力公司只收取暖氣費,不會限制業主使用水電。”

  “對於我們來説,沒有住與不住的區別,只有用與不用的區別。選擇不用熱的業主在採暖季前向物業申請,並且按要求繳納30%的基礎熱費就可以了,沒有其他限制,不會與水電掛鉤。”工作人員稱。

  目前,西部網“民生熱線”已把此事反映給西安市經開區管委會。(記者 陳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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