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重污染天氣預警提前24小時發佈

2017-12-07 10:31:34|來源:西部網|編輯:王菲|責編:董健雄

  記者6日從市政府獲悉,《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稿)》正式印發,旨在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提高預警、應對能力,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促進社會和諧。

  劃分藍、黃、橙、紅為四級預警 提前24小時發佈預警信息

  《預案》明確,環保部門要會同氣象部門加強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建立環境空氣品質預報預警工作機制。

  按照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將預警劃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預警分級標準統一採用空氣品質指數(AQI)指標,AQI日均值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

  藍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當達到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市指揮部辦公室)批准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至少提前24小時發佈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與應急響應同步啟動

  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預報預警組和專家諮詢組根據空氣品質、氣象條件預測預報信息,分析評估重污染天氣的現狀、潛勢。當預測或監測到空氣品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應儘早採取升級措施,並提前發佈預警升級信息。

  當預測或監測到空氣品質不符合本級及下一級預警條件,且預測將持續24小時以上時,可採取降級措施(每次至少降低兩級執行,即紅色預警降級為黃色預警或橙色預警降級為藍色預警),並提前發佈預警降級信息。

  當預測或監測到空氣品質改善到輕度污染及以下級別,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以解除預警,並提前發佈預警解除信息。當預測發生前後兩次重污染過程,但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重污染過程從嚴啟動預警。當空氣品質指數在不同預警級別條件內頻繁波動時,應按高級別預警執行。

  此外,應急響應也分為4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Ⅳ級響應(對應藍色預警)、Ⅲ級響應(對應黃色預警)、Ⅱ級響應(對應橙色預警)和I級響應(對應紅色預警)。各級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減排措施三類。預警與響應同步啟動,即預警啟動的同時執行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措施;如有必要,預警啟動的同時可執行更高級別的響應措施。

  四大類污染源按照四項原則實施減排措施

  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是在落實大氣污染治理日常措施的基礎上,對減排力度的進一步強化。

  主要減排措施有:SO2、NOx、PM減排主要通過嚴格控制鋼鐵、平板玻璃、有色、水泥、燃煤電廠、燃煤鍋爐、工業窯爐排放,限制重型載貨車和工程機械使用等措施實現;揚塵顆粒物主要通過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禁止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行駛,增加主要道路保潔頻次等措施實現;VOCs減排主要通過嚴格控制化工、工業涂裝、印刷等行業VOCs排放,停止建築工地噴塗粉刷等使用有機溶劑的作業等措施實現。

  其中,工業源主要通過停産或限産等方式實現減排,優先採取行業內不同企業輪流停産、企業內生産線輪換停産等方式實現。移動源主要通過採取限制高排放車輛使用、實施過境重型載貨車繞行疏導等措施實現。高排放車輛限行範圍不應局限在主城區和建成區。揚塵源主要通過控制施工揚塵和交通揚塵實現。

  針對其他大氣污染源,如生物質燃燒源、農業源等,各區(縣)、開發區根據實際情況逐步開展其排放清單的調查和編制工作,進而採取相應的減排措施。

  各成員單位應建立公眾監督機制,制定獎懲制度,利用網站、市長信箱、12345市長熱線、12342城管熱線等公眾監督平臺,鼓勵公眾對企業限停産、機動車限行等各類大氣污染源預警及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舉報,對提供準確重大線索者給予適當獎勵,對散佈謠言並造成惡劣影響者追究責任。(記者 張端 記者 康喬娜)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