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家車送自家貨成"非法營運" 交通部門稱執法合理

2018-01-18 09:59:25|來源:西部網|編輯:王菲|責編:董健雄

  開店裏的麵包車給客戶送貨,在正常行駛過程中,卻被新城區交通運輸管理站的執法人員以“涉嫌非法營運”攔停,耽誤了店裏的生意不説,還面臨著高額的罰款,這讓在西安做音響生意的封女士有點想不通。

  “送貨上門”成“非法營運” 雙方各執一詞

  1月14日,封女士店裏的兩名店員開著麵包車給客戶送貨並進行上門安裝,當車走到三府灣客運站的時候,被新城區交通運輸管理站的執法人員攔下。執法人員稱,車輛涉嫌非法營運。

  “我們解釋了是給客戶送貨,還出示了送貨單。”封女士説,當時車裏有給客戶送的音響和一些安裝工具。“但執法人員沒有聽我們的解釋,還是認定為非法營運。隨後,我們的車被執法人員開到了一個執法停車場,我們的人坐著執法人員的車到了他們管理站。”

  執法人員給負責送貨的店員開具了《陜西省道路運輸管理強制措施決定書》,稱封女士的車輛涉嫌“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二條的規定,暫扣車輛,並於7日內持決定書到新城區道路運輸管理站接受處理。

  1月15日,封女士將此事反映給西部網“民生熱線”欄目。在接到封女士的投訴後,西部網“民生熱線”欄目立即與新城區相關部門取得聯繫。

  針對封女士的投訴,新城區交通運輸局回復稱,封女士的車在運輸貨物時收取了運費,且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所以屬於非法營運,執法人員扣押車輛屬於合法行為。

  而封女士卻稱,他們並沒有收取客戶運費。“我們都是免費送貨上門,哪會收取運費,而且貨運清單上也沒有運費一項。”

  據當事店員稱,在接受執法人員詢問時,他只是説了收取500元的安裝費,沒有提過運費。

  新城區交通運輸局:處罰沒有問題

  由於當事人對交通局的回復存在異議,1月16日,記者又找到了新城區交通運輸局。

  新城區交通運輸局表示,執法不存在問題。

  一位姓吳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運營與非運營都有明確的定義。“根據交通部《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是指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具有商業性質的道路貨物運輸活動。’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釋義》‘非經營性道路運輸,是指為本人生産、生活服務,不發生費用結算或者不收取報酬的道路運輸。’”

  “封女士的事,她送貨實際上不是為自己服務,而是為了客戶服務,所以不能視為為本人的生産、生活服務。很多人認為找正規的貨運車輛費用較高,而用自己的車送貨便宜,實際上是降低了成本,增加了利潤,所以也是具有商業性質的道路貨物運輸。”工作人員表示。

  “如果是為自己單位購置勞保用品,或是給自己的飯店進糧食、蔬菜等需要加工出售的,都不認定為營業性運輸行為。但是運輸本單位製造的成品,以商品形式出售的;裝修工程承包商運輸裝修建材的都是屬於經營性運輸行為。還有商品進貨,所進貨品可以直接用於銷售的,也是經營性運輸行為,但是為了有利於當事人,這種情況我們一般不進行處罰。”工作人員表示。

  “對此,一般我們建議業務量不大的店家可以尋找正規快捷貨運車輛進行送貨,業務量大的店家可以申請辦理營運證,現在辦理營運證交通部門是不收任何費用的,可能只需要在檢車的時候繳納檢車費,流程也比較簡單。”工作人員表示。(記者 陳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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