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將形成學生欺淩防治工作長效機制

2018-06-04 14:35:13|來源:陜西日報|編輯:李妍|責編:趙瀅溪

  5月30日,記者從陜西省教育廳獲悉,為進一步推動中央和陜西省有關中小學生欺淩防治工作安排部署落地生根,促進中小學生欺淩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陜西省教育廳決定在全省開展中小學生欺淩防治落實年行動,建立完善省、市、縣、學校四級學生欺淩防治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形成學生欺淩防治工作的長效機制,有效遏制學生欺淩事件發生。

  陜西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學生欺淩防治工作機構,制定學生欺淩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公開學生欺淩防治工作信息;進一步協調組織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學生欺淩防治工作機制,加強協作,共同治理。

  各學校要成立學生欺淩治理委員會,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明確學校相關崗位教職工特別是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關於學生欺淩防治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明確學生欺淩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在校規校紀中明確不同程度欺淩情形的處罰規定。

  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淩防治專題教育,結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向學生普及欺淩防治知識和反欺淩技能;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專項調查和摸排,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淩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淩事件;建立並細化調查處理欺淩事件、判定欺淩事件嚴重程度和教育懲戒欺淩實施者、安撫保護欺淩受害者的具體流程和辦法。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並細化欺淩事件處理申訴和復查程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依據管理權限,對本地本校學生欺淩事件及處置情況建立專門檔案。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要求,建立學生欺淩防治工作培訓、考評、問責處理、依法治理等長效機制,在行政幹部、校長、教師培訓和考評中增加學生欺淩防治內容。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校開展學生欺淩防治工作情況納入掛牌督導內容,監督指導學校健全工作制度、加強預防排查。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社會反映強烈、群眾來信來訪、久拖不決及重大欺淩事件進行重點督辦。各地要按照督辦要求及時妥善核查、處置、整改,對學生欺淩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有關人員要嚴肅問責。(記者 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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