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輿論環境 讓謠言止于“治”者

2018-08-28 10:44:47|來源:西安網|編輯:王菲|責編:董健雄

  無網絡,不生活。隨著科技發展,互聯網越來越走入尋常百姓家。只是網絡可以無限,用網卻不能無邊。對於網絡內容,若符合情緒就大肆讚揚不符合情緒就隨意指責,甚至添油加醋、以訛傳訛,就將導致信息變異,滋生網絡謠言,引發嚴重後果。比如,2011年碘鹽有助於防止核輻射的網絡謠言,就曾引發搶鹽風潮。事實上,網絡謠言無視規則沒有理性,説其為蠱惑網民、欺騙公眾的精神鴉片都不為過。

  遏制網絡謠言,呵護網絡空間。對於網絡謠言,必須零容忍。8月20日,臨潼網民于某某私自將工廠機器上的查封封條揭下,貼在自家灶臺拍照傳播以混淆視聽,就被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網民于某公開在朋友圈發佈所謂“西安臨潼區西泉街道辦事處封條貼灶臺”圖片相關內容,被行政拘留5日。網民張某在未核實信息真實性情況下,將圖片通過微博賬號發佈並附帶相關文字,也被處以500元的罰款。

  補齊監管短板,凈化精神家園。互聯網發展給人民群眾工作生活學習帶來了很多便利,然而網絡空間絕不是某些人的後花園,而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精神家園。對“西安市臨潼區某街辦查封灶臺”謠言依法查處,就表明瞭相關職能部門遏制網絡謠言、凈化精神家園的決心。事實上,陜西省輿論環境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將堅決查處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加大依法處置力度,也就是在補齊監管短板讓謠言止于“治”者。

  網絡無邊界,下筆需有度。網民是網絡行為的主體,也是網絡謠言産生和傳播的載體。自家灶臺上貼封條,在互聯網上傳播虛假消息,當事人和另外兩名傳播虛假消息的均被警方依法處罰,就再次凸顯增強不造謠、不傳謠意識的緊迫性。遨遊在互聯網世界裏,無論是“大V”還是“小V”,都應強化公民責任意識、擔當意識、自律意識、律他意識,遵守相關法律和公序良俗,做到開口有尺度、落筆有底線。

  築牢“防火牆”,當好“把關人”。謠言傳播需要一定平臺,而由於虛擬性、開放性等特點,網站往往有意無意間淪為了謠言傳播的“最佳選擇”。當然,事實也已證明,有的網站平臺為爭奪客戶,為了增加“帶血”的點擊率,不惜放任甚至淪為網絡謠言的幕後推手。斬斷網絡謠言傳播鏈條,網站平臺就必須建立健全內部審核制度,從監測、識別等技術應用和管理層面上構築防範網絡謠言的“防火牆”。

  謠言猛于虎。網絡謠言不但容易蒙蔽群眾,還將損害社會誠信,更有可能造成人們認知的混亂,誤導價值倫理觀念,甚至激化社會矛盾。放任網絡謠言滿天飛,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一個健康安全的互聯網環境,絕不允許網絡謠言的有恃無恐、肆意氾濫。在推進依法治網同時,每一個公民都要自覺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做網絡輿論環境的維護者,在全社會形成網絡謠言人人喊打的氛圍。( 楊飛)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