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勁吹 假記者無處遁形

2018-09-18 09:33:12|來源:人民日報|編輯:王菲|責編:趙瀅溪

  針對基層幹部群眾深惡痛絕的“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和新聞敲詐等不法行為,“掃黃打非”部門開展“秋風2018”專項行動持續予以嚴打。今年1至8月,全國各地共查辦“三假”刑事案件80多起,依法懲治一大批借媒體報道、網絡曝光為名,危害企業、群眾利益,實施敲詐勒索的人員。17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選擇10起“三假”典型案件,進行集中曝光。

  1.山西呂梁“1·16”曹某某假冒記者詐騙案

  2018年8月27日,呂梁汾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曹某某有期徒刑六年,罰金五萬元,並退回全部詐騙所得。經查,曹某某謊稱自己先後在全國生態文明記者行組委會、中國産業報協會、中國環境報道網新聞調查部等單位工作,擔任“主任記者”“副秘書長”“運營總監”“資深記者”等職務,以幫助調動工作、承攬工程項目等為名,騙取呂梁市某單位工作人員張某某現金100余萬元,其後失聯。2017年1月16日,公安機關接張某某報案後立案偵查。曹某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於2017年8月列為網上追逃。2018年1月13日,于河南省項城市落網。

  2.山東濱州“4·15”假冒記者案

  2018年4月,濱州市“掃黃打非”辦公室協調公安、文化執法部門成立專案組,破獲一起假冒記者敲詐勒索案,打掉一個以張某為首的假記者犯罪團夥。經查,自2015年以來,張某假借“某某報濱州部主任”“某某網記者”等身份,組織多人到濱州各縣區、德州寧津縣、濰坊青州市等地“採訪”,以宣傳費、顧問費等方式敲詐相關企業、單位,共作案60余起,涉案金額300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5人已被批捕。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3.陜西榆林“3·15”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2018年3月15日,榆林神木市公安局接群眾舉報,有人自稱《法制教育週刊》《旅遊商報》記者,在神木市一煤礦對超載煤車進行拍照後,以報紙采編的名義對煤礦企業敲詐勒索。神木市公安局接警後抓獲3名涉案人。經查,犯罪嫌疑人霍某某、王某、楊某3人假冒記者多次作案勒索錢財,涉案金額計3萬元。三人已被批捕,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4.陜西榆林“8·30”自媒體人敲詐勒索案

  2018年8月,榆林神木市公安局根據相關線索對麻某某涉嫌敲詐勒索罪案立案偵查。經查,從2013年起,麻某某利用所謂自媒體人身份進行新聞監督,以生産違規等問題為由,敲詐勒索企事業單位及個人24起,涉案91.3萬餘元。8月30日,神木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5.陜西銅川“8·24”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2018年8月,銅川宜君縣公安局接轉辦線索,吳某某等人涉嫌盜用傳媒集團名義實施敲詐勒索。宜君縣公安局迅速部署案件偵查工作,經多方調查取證,于8月24日抓獲2名犯罪嫌疑人。經查,2018年3月,吳某某、馮某某等人冒用“陜西日報當代網”記者的名義,以宜君縣重點項目宜白公路存在品質問題需要曝光為由向施工企業施壓,迫使施工企業負責人王某通過轉賬的方式繳納11萬元“宣傳費”。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深挖中。

  6.陜西咸陽“7·10”假記者新聞敲詐案

  2018年7月10日,李某某、黃某某開著印有“陜西傳媒網手機客戶端”字樣的車輛,持有“陜西廣播電視報—第一生活(黃偉主任記者)”名片,約咸陽興平市某村黨支部書記見面吃飯,以刪除“某村黨支部書記打擊報復村民撤銷其黨員資格”等失實網帖為由,要求其贊助報社2萬元。當晚,黃某某被咸陽市興平市公安局抓獲。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黃某某在同案中共詐騙2.3萬元。兩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7.陜西安康“5·29”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2018年5月29日,安康嵐皋縣公安局接群眾舉報,有兩名自稱記者的男子以曝光采砂船亂採濫挖為名進行敲詐。公安機關當日將嫌疑人唐某、曹某抓獲。經查,唐某、曹某對其冒充中國發佈網記者敲詐採砂船船主2000元現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供述曾夥同毛某、陳某等人敲詐其他兩個砂場2.4萬元。經核查,毛某為“中國發佈網”信息員,其他4人均為社會閒散人員,冒充記者連續作案3起,涉案金額計2.6萬元。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辦中。

  8.黑龍江齊齊哈爾市劉某某假冒記者詐騙案

  2018年1月28日,齊齊哈爾市“掃黃打非”辦公室轉交公安機關一條群眾舉報線索,劉某某假冒記者身份詐騙其數千元。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自稱《中國廉政》《正風報道》《市場信息報》等多家媒體記者,2017年10月以無需參加考試就能辦理駕駛證為由,騙取受害人張某某6100元。2018年7月19日,劉某某在白城落網,現場搜出多本偽造的記者證。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9.河南南陽唐河縣假記者團夥案

  2018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谷某某、柯某某、吳某、高某某形成團夥,先後在洛陽和唐河縣等地假冒新聞記者,以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環保檢查、曝光企業環保問題為由,對當地多個石子廠、磚廠、養殖場等實施敲詐勒索,涉案金額1萬餘元。6月7日,4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抓獲。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10.浙江衢州余某某葉某某等人新聞敲詐勒索案

  2018年1月17日,衢州柯城公安分局破獲一起假記者敲詐勒索案。經查,謝某某在推銷徵訂某正規雜誌時發現,宋某某負責的工廠存在環境污染問題,企圖借機敲詐勒索,於是將信息告訴余某某、葉某某。兩人在確認宋某某有錢後,分別冒充人民日報社《民生週刊》記者和最高檢《方圓》雜誌社浙江區負責人,前往工廠宣稱欲曝光。後謝某某從中調解,雙方達成一致,以好處費15000元解決該事,三人平均分贓5000元。目前,3人已被刑拘,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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