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輿論環境 略陽縣約談7家自媒體負責人

2018-09-25 15:43:24|來源:陜西日報|編輯:王菲|責編:趙瀅溪

  原標題:略陽縣約談7家自媒體負責人

  日前,由略陽縣委宣傳部牽頭,縣互聯網辦公室、公安局、文化廣電文物局聯合對違規采編新聞信息,發佈不實、低俗信息,存在“標題黨”行為的7家自媒體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

  約談會上,略陽縣公安局通報了依法查處抗洪救災系列謠言案件情況。縣互聯網辦公室通報了7家屬地自媒體違規采編、發佈低俗有害信息等違法違規情況。在通報的55條違規信息中,“略陽頭條”6月25日發佈的《高考成績公佈後,父親故意灌醉了17歲的親生女兒》、“略陽老鄉情”8月1日發佈的《打得好,這種婆娘!》、“略陽生活圈”7月2日發佈的《略陽持續降水致公路多處塌方,部分農戶房屋被衝淹》等信息,均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新聞信息標題規範管理規定(暫行)》有關規定。略陽縣互聯網辦公室現場向7家自媒體下發了《略陽縣網絡輿論環境專項整治集中約談整改意見書》,要求其開展深入自查,全面清查違規信息,不留“死角”和“尾巴”。

  略陽縣互聯網辦公室與自媒體共同簽署了《略陽縣網絡媒體平臺共建健康清朗網絡環境倡議書》,倡議全縣網站、論壇、貼吧、微博、公眾號等要堅決守好法律法規底線,牢固樹立正確的網絡信息傳播導向,抵制網絡違法違規行為,共建健康清朗的網絡輿論環境。(記者 張權偉)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