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發佈“高考狀元”廣告引質疑 教育局:違規宣傳 責令拆除

2018-12-19 12:21:28|來源:西部網|編輯:李妍|責編:趙瀅溪

  最近,不少路過西安美院的人都注意到路邊的公交站有一個大幅的燈箱廣告,上面有三名學生披紅挂彩,並配有醒目的“狀元、榜眼”等字樣。對於這樣的廣告,有不少觀眾就提出質疑,教育部的“十條禁令”中明確規定嚴禁對學生進行高考成績排名、宣傳高考狀元,這樣的廣告又是怎樣通過審批呢?

  在西安美院門口公交站臺的一個燈箱廣告上記者看到,紅色的襯底非常顯眼,兩女一男三名學生身著古典狀元服雙手作揖,每個人身旁都被標注著“多少分的狀元”和“多少分的榜眼”。在這幅廣告的中心位置還寫著“讓締造狀元成為一種習慣”“雙狀元一探花”等字樣。記者根據廣告標注的信息,找到了這家民辦培訓機構。在樓梯口的醒目位置同樣擺放著一些學生的成績單。得知記者的來意後,幾名教師向記者出示了西安市雁塔區民政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和“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記者:“你們那個廣告經過教育部門批准了沒?”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老師:“它肯定是經過批准的呀。”

  當記者提出希望看一看相關的批文時,一位工作人員是這樣回應的。

  記者:“美院公交站牌上打的狀元廣告是有手續嗎?”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老師:“有,都是有工商備案的,招生簡章我們在教育局都有備案,我們每年做的所有廣告教育局他們都會查這個東西。”

  記者:“那你們以學生頭像狀元探花做這樣一個廣告有沒有經過教育局審核?”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老師:“對,教育局以前知道。”

  真是這樣麼?隨後記者分別走訪了工商和教育部門,對這家民辦培訓機構發佈廣告的情況進行了核實。

  西安市雁塔工商局商標廣告科工作人員:“民辦學校培訓機構的廣告是在教育局審批,然後到我們這,只備案,就是教育局那有一個表,然後填完到那備完案,只是填完遞給我們這,但是廣告內容我們監管著呢。”

  記者:美術教育在你們那有備案嗎?”

  西安市雁塔工商局商標廣告科工作人員:“在我們這沒有備案,廣告內容違法是我們工商局管的事,但是沒有經過審批他打廣告是教育局管。”

  在西安市雁塔區教育局,主管教育類廣告審批的職成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家民辦教育機構的證件完備,但是並沒有在教育局備案任何有關廣告的事項,教育部門對其在美院門口打廣告的事不得而知。

  西安市教育局職成科負責人高苑:“教育部2018年5號文件裏有一個‘十嚴禁’明確規定嚴禁對學生進行高考成績排名,宣傳高考狀元,你這本身就是違規宣傳,還是狀元,探花,還有學生的照片,還有什麼全省第一名,你這都是違規的。”

  隨後雁塔區教育局工作人員責令這家民辦教育機構對這則涉及“狀元探花”等內容的廣告進行了現場拆除。(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宮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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